拙作「燃料棒外送 必輸的豪賭」在6日見報後,經濟部於同日中午發布「核燃料分批運送是國際標準作業 5年可攤平外運成本」的「真相說明」。可惜的是,經濟部此篇新聞稿的內容避重就輕,部份數據甚至揭露不全,明顯有誤導的意圖。
首先是保警、保險、保防視察等1.4億元的費用。事實上,只要任何數量的燃料棒還在廠內,未來外送期間這3年,所有費用一塊錢也少不了。但是,第一批燃料棒下個月就會送進美國保存,代管費用便會立即產生,結果還沒開始每年省1.4億元,我們便先要開始付「保護費」了。請注意,「真相」特別提醒民眾必須等燃料棒「全數運出」後5年,才可能省下7億元。
其次,原來6.9億元中規劃的燃料棒拆解,只是將其外部的燃料匣及相關零組件卸除。如果數年內仍舊找不到買家,那麼就必須進行細部拆解至燃料丸,並進一步研磨成粉末後重製販售,這一部分的費用粗估高達27.6億元。於是,原價81.6億元的燃料棒,計入美國每年收取的保管費,再加上粉末化重製的費用,總額已近110億元。日後這些待價而沽的鈾燃料,如果不能在買方市場下賣個10億元以上的好價錢,那麼100億元損失的預估將立即兌現。
「真相說明」中另一個相當重要的焦點,是可調度機組的新建,而這也是異常迫切的問題。新聞稿內容洋洋灑灑列出了裝置容量高達1220萬瓩的新增燃氣機組,關鍵是已規劃建置的這些新增機組都在台電公司的「106 年長期電源開發方案 (10610 案-107 年 1 月修正案)」中早已敘明,其建置目的主要都是用以取代退役的老舊火力機組以及煤轉氣機組。更須特別留意的是,政府能源政策中的2025年燃氣發電配比高達50%,目前規劃中的燃氣機組很可能日後都必須擔當基載運轉的角色,將不會有充足餘裕發揮調度的功能。
本人原文提及「政府大力推動太陽光電與風電的同時,卻絲毫沒有可供快速調度的燃氣機組建置規畫」,係指現行能源政策中用來全數取代基載核電的再生能源達標後,配套用且可接受快速調度的「新」燃氣機組。想要全力發展供電穩定性不足的再生能源,怎可忽略如此重要的搭配規劃。
至於核燃料的分批運送,確實是國際標準作業,針對每座反應器所需的燃料數量不同,有可能以2或3個批次運送,1次運送並非不可,只是合格運輸箱的數量必須充足。此次規劃的8個批次較一般國際作業數量略多,也還能接受。
國家政策的執行出現偏差,政府廣納建言後亟思改進才是正道,而非進一步編織不完整資訊,藉以粉飾太平。蔡政府執政兩年下來,原先制定的能源政策已逐漸被打到不成原形,繼續一意孤行,終將禍及國計民生,當政者必須慎思。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