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在兩起涉及種族與大學招生問題的重大案件中,聽取了近四個小時的辯論,這期間,他們表現出了極大的耐心。但這些時間花的值得,因為辯論讓人們更加了解那些相信種族歧視必要性的人,暴露出他們身上存在的一些醜陋真相。
大法官們正考慮對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和北卡羅來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的招生行為提出異議,尤其是它們非法歧視亞裔美國人、偏向其他種族的行為。(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訴哈佛大學案,以及學生公平錄取組織訴北卡羅來納大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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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2003年的「格拉特訴博林格案」(Grutter v. Bollinger)重新受到審視,該案認為學校可以以實現多元化的名義,將種族作為招生過程中的考慮因素之一。當時的大法官桑德拉·戴·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還在該案中寫過一段著名的話,她說25年後,或許不再需要利用種族因素來實現多樣性。
那是19年前的事了,上周一,幾名大法官發出追問:種族偏好何時才會結束。哈佛大學辯護律師塞斯·維克斯曼(Seth Waxman)坦言,該校正努力讓未來實現「種族中立」,至於何時才會結束種族偏好,目前還看不到盡頭。
美國副總檢察長伊麗莎白·普萊洛加(Elizabeth Prelogar)也是一位令人印象深刻的辯護律師,她明確表示,將格拉特案解讀為最高法院已經提出了時間表,這種看法站不住腳。她指出,只要學校對多元化的興趣「令人信服」,它們現在這種利用種族因素的方式可能就會延續。
這顯然意味著,未來數年,學校招生過程中仍將存在種族歧視現象。任何人但凡對當今大學的管理者有所了解,但凡知道這些人認為種族主義已是美國社會中的「系統性」問題,你就會明白,學校的種族偏好永遠不會結束。
如果你認為美國從根本上就帶有種族主義,那麼你會覺得按種族進行歧視永遠都是正當的。現任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幾乎明確地說到了這一點,因為她表示,美國依然存在「法律上的種族隔離」。她的依據是社區和學校仍有種族隔離現象。按照她的邏輯,無論何種原因,只要存在任何形式的種族隔離,種族歧視就會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