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一個中國的爭議,大抵起始於美國總統尼克森1972年2月訪問中國大陸後,與北京所簽署的上海公報,其中提到美國認識到(acknowledge)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概念的出現,是來自於當時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季辛吉與中方談判時所創造,但是在雙方的建交公報當中,有關認識acknowledge這個字的中文翻譯,並沒有經過雙方協商討論過,中方自行翻譯為「承認」,由於中英文兩種意義不太一致,也引起了許多爭議與期待。
這裡使用認識到作為acknowledge的中文字義,是根據美國國務院的見解,美方認為這個字的中文應該是認識到,如果使用承認,可能與最初上海公報以來的意義有所偏離。
對於一個中國究竟是認識到或者承認,這個不一致,讓某些人有所期待,這是指許多支持台灣獨立的人,認為美方只是認識到一個中國,沒有承認一個中國,況且美國也只是不支持台獨,沒有反對台獨,故美國對於台灣的獨立運動,不是毫無空間,是有相當空間的。美方僅是認識到一個中國,沒有承認一個中國,在與台灣交流與互動方面,既然沒有承認一個中國,就不應該受到過多的一個中國政策的限制。
其實這個字義的解讀,在美國官方立場上,那是很清晰的,但是在許多有關美國外交的決策人士,乃至總統身上,對於一個中國是如何看待,其實仍有各自的看法與態度,甚至個人與官方立場是交互影響,很難清楚地一刀切割開來。譬如在劍橋辭典當中,有關acknowledge的解釋是,to accept, admit, or recognize something, or the truth or existence of something。但也有 to tell someone, usually in a letter or email, that you have received something they sent you的意思。這兩種解釋其實地位相差很大,一個有接受承認的意涵,一個就只是知道了的簡單意思。
當時季辛吉在上海公報談判時,選擇使用這個字,或許是刻意讓雙方有模糊的迴旋空間,才能讓華府與北京的外交談判繼續往前推進。但其實美方在態度上,就是認為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可是為了擔心台灣安全問題,才會加上應該以和平手段解決台灣問題的語句,如果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又何必強調必須以和平手段解決,那是根本能允許大陸強占台灣才對啊。
從美國國務院的檔案當中, 可以看到卡特剛選不久的1977年1月8日,中美雙方在華府場會面,卡特還未就職總統前,由福特政府的國務卿季辛吉安排內定卡特政府國務卿的范錫(Cy Vance),與北京派駐華府連絡處的黃鎮大使會面。黃鎮對在場人士說,,上海公報當中某些遣詞用句是由季辛吉所創造。季辛吉也回應,我們提出了一個方法,也就是海峽兩岸中國人都主張只有一個中國,美國不會(not disposed)挑戰這個立場。黃鎮在這場會談中,使用大陸的用法,美國承認(recognized)一個中國,而非美方在上海公報使用的翻譯認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