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空地遭非法堆置千餘桶散發異味的貝克桶,經台中地方地檢署、環保署中區環境督察隊的追查,破獲桃園上市晶圓大廠「達能科技」,涉勾結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易增公司」、和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的「匯隆公司」,三方非法處理廢切削油液並低價轉賣圖取不法利益。包含達能公司方姓董事長與幹部以及易增公司前負責人在內,共9名相關業者移送法辦,目前已交保,後續將責令負起廢棄物清理責任。
2015年有民眾舉報,梧棲區頂寮里八德路空地上遭堆置千餘桶的不明廢棄物,傳出陣陣異味,引起檢方與環保局的注意。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進一步檢測貝克桶內容物為含銅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方於是成立專案小組開始調查與蒐證,釐清該廢棄物內容處理廢切削液所產生的碳化矽油泥廢棄物。目前儲放廢棄物的貝克桶已由台中市環保局暫遷他處,待棄置行為人依法負責。
非法處理並棄置廢棄物遭逮 業者辯:只是暫時放那裡
歷時兩年,專案小組成功追查到廢切削液來源是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達能科技位於桃園,是台灣的太陽能矽晶片製造商,遭查獲於2007年到2012年間,與國內合法的甲級廢棄物處理公司易增簽訂清除處理契約,實際上,易增公司將收自達能的廢切削液,交由達能公司牽線之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的匯隆公司進行非法處理。
非法處理過後回收的廢切削液,以市價三成的價錢販售回達能公司,或是轉賣其他業者。而廢切削液所產生的碳化矽油泥廢棄物,則由匯隆公司裝置在貝克桶內,棄置於業者向不知情民眾承租的空地上。專案小組追查時,業者更辯稱只是將貝克桶暫時放在那裡,沒有棄置的意思。
3公司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達能不實申報廢切削液,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刑責規定,依同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易增公司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第6款及第48條刑責規定,依同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匯隆公司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卻非法從事廢切削液處理工作,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刑責規定,依同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最後環保署呼籲,一旦廢棄物遭非法棄置或未依法妥善處理,委託事業與受託清除處理機構,均要負起廢棄物連帶清理及環境改善責任,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另外環署也提醒地主出租廠房、土地時應確認承租者的承租用途,防範不法業者的伎倆,同時也請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立即檢舉通報環保、司法機關前往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