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屏東傳出不肖業者,假借養豬名義,向高雄各大賣場收購過期食品、蔬果、肉類,挑出外觀尚佳者賣給下游便當業者。台北市環保局12日首度稽查大賣場廚餘流向,全市16家,已清查7家,發現這7家大賣場都沒有提出清除廚餘相關記錄,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開罰新台幣6000元到3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涉及民眾食品安全,為避免過期食品及廚餘流入不肖業者處,與衛生局聯合稽查各大賣場食品安全及廢棄物流向。
經環保局稽查好市多內湖店、家樂福內湖店、天母店、南港店、東興店、大潤發內湖二店、中崙店,共7家大賣場。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業廢棄物清理情形應作成紀錄並保存3年備查,因7家大賣場均無清除紀錄,現場無法勾稽廢棄物數量及流向。
除了登記流向外,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前,應先與合格業者簽訂契約書,若無登記流向或委託不合法廢清業者清理,皆屬違法。除內湖好市多需再確認,其餘6家大賣場皆無委託合法合法業者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