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辯護非核家源政策,蔡英文總統5月7日接受台視專訪表示,核電有後端處理的問題,核廢料的成本更是天價,花了錢可以處理也就罷了,「但沒有,核廢料無處去,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因此,在比較成本時,不要忘了,成本設算是不一樣的。蔡總統說,首都在核電廠跟潛在核災範圍之內,… 一旦核電廠比如核一、核二發生問題,整個北部都癱瘓,「這對國家來講是一件好事嗎?這是一個非常致命的風險」。
然而蔡總統卻忽視,發生過三哩島和福島兩大核災的美國和日本仍續用核電,如今美國的核電占比約20%,日本已重啟核電、目標是在 2030 年要達到核電占比約 20%左右。美、日續用核電,顯示核電廠安全是可以控制的,核廢料也是可以處理的。
為反駁蔡總統論點,原能會蔡春鴻前主委立即於5月9日在聯合報發表〈逃命圈?核廢料無處去?蔡總統您錯了〉指出,蔡總統依據是:核電廠一旦出事周邊至少卅公里都會受影響。這種「卅公里逃命圈」的說法,最早是引自車諾比事故的影響範圍。但因車諾比電廠沒有圍阻體,而事故影響範圍和放射性物質外釋量的多少及外釋途徑相關,因此車諾比事故後國際原子能總署推動嚴重事故機率風險評估,並落實於相關安全規範,其中一項就是緊急應變區計算方法,各國均據以制定相關國內法規,並逐年執行緊急應變演習,我國亦不例外。各國執行緊急應變區計算結果,從二到卅公里都有,主因核電廠設計、廠區特性、地形、氣候、人口…等因素而異。
福島電廠事故後,我國重新檢討計算,將原先五公里擴大到八公里,同時增加到十六公里的緊急應變準備區。值得注意的是,福島事故經驗顯示,事故影響區域並非以電廠為中心的圓,而是依風向而有不同範圍的影響。蔡主委說,國際上有超過八十座運轉中低強度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分布卅四國,…我國是極少數有核能發電但無最終處置場國家,從技術面看不出我國有何理由沒能力建置安全的低強度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至於用過核燃料的最終處置,因技術難度較高,除了瑞典、芬蘭、和法國預定在二○二二至二五年左右會建置完成外,其他國家也在努力中。
我國這兩項工作都起步很早,但現在都因受到阻礙而停止了。反核人士企圖藉由「核廢料無解」來阻止舊核電廠延役和新核電廠興建;但是過去產生的核廢料已是既存事實,無論延不延役,問題都必須解決。現在既然「非核」成政策,應該可以理性解決核廢問題,請蔡總統切勿仍停留在「核廢無處可去」的思維。
台灣能源部落格陳立誠版主在風傳媒發表<蔡總統不懂發電成本 >文中載 ,在媒體提問「風電較貴,核電較便宜」的問題時,蔡總統解釋為何大家感覺核電比較便宜是因為核電廠興建都是國家付錢,大家付的核電電價只有營運成本而己。至於風電,蓋五十層樓高的高塔及風機,都是廠商自己要投入的,所以兩者成本結構不一樣。個人看了這段發言實在無比驚懼,難道總統是因完全搞不清楚電力成本結構這一重要觀念,才推動了錯誤的能源政策嗎?…不論任何發電方式,成本都分為固定成本(每度電分攤的建廠成本)及變動成本(燃料成本與運轉維護成本)。核能,火力,風電都是一樣。曾幾何時核電不計固定成本?台電建廠從來不向政府拿一毛錢,部分自籌,大多數是向銀行貸款,再由每年電費收入中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