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非法傾倒爐渣問題由來已久,現在,爐渣又在「資源化」循環經濟的大政策下,侵入了瀝青混凝土產業。一位水泥業主管表示,根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爐渣的再利用用途,包括「水泥原料」、「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道路、停車場等鋪面工程底層級配粒料原料」、「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用粒料原料」;其中,若要作為水泥原料,必須經過研磨等處理手續,比起委託環保公司清運,一噸成本不到1000元,成本至少貴10倍,鋼鐵業者當然選擇成本較低的處理方式,「全台爐渣屋現象,是鋼鐵業與下游營造業,『上下交相賊』的結果。」
「除了2種,其他爐渣都不適合摻入混凝土!」
業者表示,台灣社會過去在討論爐渣問題時,一直是把所有的爐渣混在一起講,但事實上,爐渣的種類有6種;中鋼、中龍等一貫作業鋼廠,所產生的爐渣有4種,包括氣冷高爐石、水淬高爐石、脫硫渣與轉爐石等,「脫硫渣」即是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關說「地勇」案的主角。另外,電弧爐煉鋼則產生「氧化渣」與化學性質較不穩定的「還原渣」。
「除了氣冷高爐石、水淬高爐石,可以作為混凝土礦物摻料,或作為替代砂石之外,其他爐渣都不適合摻入混凝土,或作為替代砂石。」
混凝土摻還原渣 日本禁用於建築工程
業者表示,氧化渣與還原渣遇水會產生體積膨脹現象,還原渣加入混凝土後,可能灌漿後幾天或幾個月就出現膨脹現象,氧化渣膨脹速度雖然不像還原渣這麼明顯,但10幾年後仍有可能會爆。基於上述理由,日本政府在《建築基準法》中明文規定混凝土摻入氧化渣與還原渣後,不得用在建築工程。
相對之下,台灣對於爐渣去化的規範明顯寬鬆,根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爐渣的再利用用途,包括「水泥原料」、「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道路、停車場等鋪面工程底層級配粒料原料」,氧化渣另外可以作為「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不銹鋼製程產生之還原碴再利用用途,則僅限於水泥原料。
混凝土摻爐渣 「營造商貪小便宜的結果」
水泥業者表示,爐渣如果要作為水泥原料,除了要經過露天儲存一段時間外,放入水泥窯燃燒以前必須經過研磨,前置處理成本每噸可能有上萬元;相對之下,如果委託環保公司處理爐渣,每噸的清運費用不到1000元,鋼鐵業者與清運業者當然選擇成本較低方式處理,結果導致爐渣摻入砂石後,進到了營造業體系。
業者表示,目前預拌混凝土摻雜爐渣現象,很多是營造商貪圖小便宜的結果,「全台灣預拌混凝土都有行情價,北部建商的詢價參考指標,是強度4000磅的混凝土,中南部則是強度3000磅,報價遠低於市價的混凝土,通常摻來路不明的粒料,營造商詢價過程不可能沒注意到。」
水泥業者怨:出事就把責任怪到預拌混凝土廠
「爐渣全台亂竄現象,其實是政府、鋼鐵業與營造業上下交相賊的結果」,水泥業者表示,爐渣資源化是政府政策,但出了事情,政府就把責任怪到預拌混凝土廠身上;前一陣子台中捷運的協力廠商巨力,因為混凝土摻入的爐渣比率高於政府採購規定,遭彰化地檢署調查。
水泥業者表示,爐渣問題,歸根究底還是源頭管理,「全台鋼鐵業者,除了中鋼、中龍二家一貫作業鋼廠之外,電弧爐電鋼業者只有19家,政府如果21家鋼鐵業者爐渣去化都管不動,怎麼可能管得動全台300多家預拌混凝土廠?」
業者表示,若政府嚴格要求氣冷高爐石、水淬高爐石以外的鋼鐵業爐渣,必須透過水泥窯高溫燃燒去化,今天,台灣不會有「爐渣屋」的問題;但如果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繼續為氧化渣與還原渣開闢了「瀝青混凝土粒料原料」去化的道路,台灣的「爐渣屋」問題,恐難以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