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大膽地說,台灣68萬外籍勞工大部份都是人口販運的被害人!其中,只有很少人可以透過鑑別達到『被害人』這個名目……」今(25)日起移民署舉行防制人口販運工作坊,邀集國際學者討論人口販運、漁工遭毒品控制剝削等問題,由綠色和平、移工團體等7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上午8時亦在場外召開記者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主任汪英達嘆,其實在台灣的移工大多是人口販運被害人。
汪英達表示,幾乎所有移工來台灣都受到大筆仲介費債務束縛,並不得不以高利貸償還,台灣的外籍移工也無法自由轉換雇主,加上仲介與雇主常出現的恐嚇、威脅、口頭或肢體暴力,種種狀況已明顯符合移民署定義的「人口販運」構成要件。
「即使沒在國外有債務的外籍勞工,來台灣以後莫名奇妙被扣了好多錢,我們服務好多漁工都是這個樣子……」汪英達嘆。
「只要外勞簽同意書 雇主扣留護照就未違法」
汪英達指出,許多移工來台受到債務拘束、不當束縛、口頭暴力、扣留證件,「來台灣最基本的護照、居留證,大部份外籍勞工的都沒擁有」,而日前長期協助受虐移工的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替一名移工開協調會要雇主返還扣留的證件,台南市勞工局以移工有簽同意書為由,認定雇主無違法:「台南勞工局居然把雇主有簽同意書當作雇主沒有違法的證據,台灣的司法教育根本不夠,不夠!我們台灣的外籍勞工都活在水深火熱之下!」
綠色和平海洋專員李宜蕎表示,台灣境外漁工工作環境的國際評比是「60分及格國家」,但許多漁工實際面臨的處境,地檢署並沒有實地檢查,包括遠洋漁船薪水未達低標、逼迫漁工簽2份契約、海上沒有足夠飲水與食物等問題;2014年柬埔寨法院認定台灣巨洋公司6名董事與股東涉及人口販運、判刑10年,台灣司法機關也無法認定這些人是否有罪,該批被告也持續在漁業公司工作,這些仲介仍是漁業署的「白名單」。
「關注漁工的勞動問題是全球趨勢,政府應增加跨部門的溝通,確實執法,並且針對海上人口販運與人權侵害案件,加強國際合作及跨國查緝。」李宜蕎強調,漁工受剝削問題除了漁業署之外,勞動部、移民署、外交部也應極力協助。
李麗華:漁工剝削問題一直存在,政府卻只做表面工夫
今(2018)年5月份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召開2場記者會,提出一份人口販運調查報告,包括台籍漁船「和春61號」船長遭殺害事件,綠色和平調查員走訪監獄探訪6名行凶船員,才知道船員處境是「整整兩天都在工作、完全沒吃沒睡」、被用掃把打、打頭賞耳光、「才睡了3個小時,工作鈴聲又響起」等不人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