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形容,「臉書」患了「乳房恐懼症」,嚴重到連漫畫裡的乳房,也要禁之而後快。
二0一二年九月,全球知名的《紐約客》雜誌刊登了一幅黑白漫畫,一男一女坐在蘋果樹下,兩人皆裸,女的雙手抱胸,但露出雙乳,以及比英文句點還要小一點的兩個乳頭,男的則左手置膝,也是袒胸露乳。
由於這是漫畫,而且漫畫底下的圖說寫的是”Well, it was original”,任何人看了都祇會會心一笑,絕不會有淫穢的聯想。但就因為這幅漫畫中的「夏娃」兩點全露,雖然露的祇是兩個小小黑點,《紐約客》在臉書上的粉絲專頁,當天就被臉書當局下令封鎖,理由是:曝露女性乳房,違反了臉書自訂的社群準則。
但因臉書竟然會查禁漫畫中的乳房,既不可思議,也可笑至極,當天全美媒體為之譁然,逼得臉書當局不得不在隔天公開道歉,辯稱查禁純屬無心之過,並解禁《紐約客》的粉絲頁。
但在臉書的查禁史中,《紐約客》卻不是唯一的無辜受害者,荒謬可笑的查禁案例,更多到罄竹難書。
二0一一年,雪梨一位珠寶商在她的臉書粉絲頁上,貼出了幾張露乳的洋娃娃照片,她的臉書帳號立刻被封鎖。法國龐畢度美術館與國立網球場現代美術館,曾因展出露乳女性繪畫,被臉書封鎖粉絲頁。當然,更不要說臉書在全球各地查禁女性哺乳的照片,甚至連醫學與教學用的乳房圖片,也難逃臉書查禁之手。
臉書當局有個「用戶營運團隊」,也有人稱它為「仇恨與騷擾團隊」,專門負責查禁工作,跟google與twitter的查禁者一樣,他們都被人給了一個權力意味十足的封號:Decider,「決定者」。在社群媒體的「美麗新世界」裡,誰能夠說話,誰能夠被人聽到,那些不知姓甚名誰的「決定者」,才握有最高、最後的權力。
以前,查禁言論的「決定者」是政府,現在卻是像臉書這種屬於民營企業的社群媒體。美國知名憲法學者Jeffrey Rosen,五年前就曾預言:「臉書比任何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任何一位國王或總統,都更有權力決定誰能說話、誰能被人聽到」,五年來,他的預言證明成真。
但有權力就必須要有權源,臉書的權源何來?憲法?沒有;法律或命令?也沒有,有的祇是它自訂的那套社區準則。但在民主國家,言論自由是憲法權利,發表在《紐約時報》上的言論,與發表在臉書上的言論,同屬表意自由,但何以在《紐時》的言論應受憲法保障,不能被政府任意查禁,而發表在臉書上的言論,卻可以被一家民營企業未經公開的正當法律程序,即可一個按鍵就讓它人間消失?
臉書對女性乳房既然可以如此嚴格查禁,以此類推,如果臉書哪天對政治性言論也有自訂社群準則,有關維基解密的言論,有關史諾登揭發的國安機密言論,很可能也會被臉書列為查禁對象。事實上,這並非杞人憂天,法國《查理周刊》恐怖事件發生後,臉書即嚴令禁止刊登默罕默德的圖片;當然,臉書也有查禁理由,理由是擔心激發仇恨言論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