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球風波爆發以來,中美兩國對這枚「氣球」的用途、性質等問題各執一詞。
中國一再表示,這是用於科研的民用飛艇,但是五角大樓則稱氣球被用來「收集情報」;北京承認氣球「誤入美國領空」,並屢次重申中國一貫嚴格遵守國際法;但是五角大樓強調,中國氣球侵犯了美國領空,破壞了國際法。
國際法怎樣定義領空?中國氣球飛越美國是否違反了國際法?
中國:美國「嚴重違反國際法精神」
在美國空軍周六在美東海岸擊落中國氣球後,北京加大譴責力度,指責美國「濫用武力」。
據中國外交部官網周一(2月6日)發佈的新聞稿,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周日「奉命代表中國政府」,向美國駐華使館負責人提出嚴正交涉。
新聞稿稱,謝鋒重申,中國民用無人飛艇誤入美國領空完全是由不可抗力導致的意外、偶發事件;美國置若罔聞,執意對即將離開美國領空的民用飛艇濫用武力,明顯反應過度,嚴重違反國際法精神和國際慣例。
此前中國外交部發佈聲明,稱美方「執意動用武力,明顯反應過度,嚴重違反國際慣例」,北京將保留作出進一步必要反應的權利。
在2月6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證實,在南美上空發現的第二個氣球也來自中國。
毛寧強調,這個無人飛艇「屬民用性質,用于飛行試驗」。她說,受氣候影響,而且自身控制能力有限,飛艇嚴重偏離了預定路線,誤入拉美和加勒比上空。
上周,美國蒙大拿州上空突然出現了一個美國軍方官員所說的「高空監視氣球」,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之後宣佈取消既定的訪華行程。
國際法對領空有怎樣規定?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國際法教授羅斯威爾(Donald Rothwell)在知識共享網站《對話》撰文說,中國氣球飛越美國「考驗了國際法的界限」。
國際法對在其他國家領空使用氣球是有明確(規定)的。
羅斯威爾教授說,每個國家都對從其領陸向外延伸12海里(約22公里)的水域擁有完全的主權和控制。同樣,根據國際公約,每個國家都擁有對其「領土上空空域的完全和排他主權」。這意味著,每個國家都有對(他國)進入其領空的控制權,包括商用和政府飛機。但領空主權的高度上限在國際法中是沒有確定的。實際應用中,它通常延伸到商用和軍用飛機運行的最高高度,也就是約為45000英尺(約13700公尺)。但是,超音速協和式飛機的飛行高度是60000英尺(超過18000公尺)。據報導,中國氣球也在60000英尺的高度飄移。
有關領空的國際法並不涵蓋衛星運行的空域,傳統上,衛星的運行空域被視為屬於太空法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