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二二八當天為七十六年前的悲劇道歉,這是一分措辭極度小心的道歉稿,小心翼翼不碰觸到「蔣家」二字,事實上,今年二二八聚焦於蔣萬安,密碼正是「蔣家」,然而,蔣萬安有沒有權利代表蔣家道歉?或是否必須因為蔣家人而道歉?這些不但是政治爭議問題,也牽涉到轉型正義的核心爭議。
修復式的轉型正義不以報復為目的,但仍然會要求當事人負起罪責,但無論是二二八或白色恐怖,都因年代久遠而無法追究當事人,台灣正式為二二八平反已是事發後的45年,當時的總統李登輝作為蔣經國的接班人,在國民黨內有沒有完全的實權或意願去清算蔣家,相當值得懷疑,但是李登輝在1992年仍然主導由政府設立二二八紀念碑,此碑當時有碑無文正是反映二二八帶來的痛楚難以化解,即使如此,李登輝1995年以國家元首身分政府向二二八受難者家屬致歉;之後為二二八道歉的國家元首,則是8年後上台的馬英九。
二二八時李登輝是學生、馬英九未出生 他們為何要道歉
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李登輝仍是學生,之後還因不滿政府而參加親共的團體,要李登輝為二二八負責任是匪夷所思;同樣的,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馬英九尚未出生,要如何在事後為之前發生的悲劇負責?可以說,李登輝及馬英九並不是個人為二二八負責,他們是代表政府向二二八受難家屬致歉,畢竟政府連續的,由於過去國民黨政府的作為或不作為,導致二二八悲劇,李登輝與馬英九以國家領導人身分負起平反及賠償的責任。
在轉型正義過程中,領導人的歉意雖然只具象徵意義,但意義攸關重大,最有名的案例就是西德總理布蘭特1970年訪問波蘭時在華沙猶太區起義紀念碑前的驚天一跪,此舉開啟西德與波蘭的和解之路,也是西德領導人對過去納粹時代迫害猶太人最深沈的致歉;然而,布蘭特在納粹執政時逃亡海外,遠非加害人,即使是他代表的社會民主黨,也在第三帝國一開始就遭解散,當然也不是納粹共犯;但是戰後布蘭特成為領導人後,仍代表德國向猶太人及波蘭致歉。
第一位本省人總統代表政府致歉 有重大意義
同樣的,李登輝和馬英九的致歉,也對台灣處理二二八傷痕有重大的意義;因為、二二八事件不可避免的造成台灣省藉隔閡或敵視,但無論是一開始的「官逼民反」,還是後來軍隊入台後刻意殺害本土菁英,二二八事件本質上仍是威權或獨裁統治問題,李登輝以第一位本省人總統代表政府致歉,才能將二二八正本清源定調為政府殘害人民,而不是族群衝突,更重要的是,如此才能避免讓外省人背上莫需有的原罪。正因為有李登輝的前例,之後的國民黨籍總統馬英九再為二二八道歉時,也不會被誤導為是外省人必須向本省人道歉,就如馬英九認知的,二二八是政府貪污腐敗造成,他同樣是代表當時執政的國民黨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