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大學也強調「抵禦外國影響,捍衛學校成員的學術自由」。不過,在事關中國的時候,這一說法究竟有多現實?
忠於政府
CORRECTIV和德國之聲得到中國留學基金委在不同年份和針對不同國家的多份協議書。其中最新一份簽署於2021年,對象是一位在德國大學留學的中國博士生。這份協議書共有9頁。經過與其他協議比對,發現僅有細微差別。
協議書的核心是對政府宣誓絕對忠誠:中國留學基金委獎學金生有義務「樹立為國服務、回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簽署者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協議中還規定,獎學金生必須「自覺維護祖國榮譽」,「留學期間應服從駐外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
就具體規定而言,這位博士生在抵達德國後要在十天之內向中國使領館報到並「保持經常聯繫」。
他還有義務定期向使領館及國內推選單位匯報學習進展情況,並填報一份「情況報告表」,顯然是為第三方收集信息所用。此外,獎學金生還必須及時更新導師信息。
獎學金生返回中國後必須至少「服務兩年」,此後這份同時涉及親友的協議才算履行完畢。
親友連坐
每個中國留學基金委的獎學金生都必須在事先提名兩位公民作為保證人。在獎學金資助時間內,保證人應「長期在中國內地居住,單次出國不超過3個月」。如果獎學金生違法協議規定,保證人將承擔連帶責任。
這些情況中包括「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學業」或「未經許可單方終止協議」。如果發生此類事件,除了要退還獎學金之外,還要支付一筆違約金。按照協議規定,四年資助金額是56萬元人民幣。
中國的「控制欲」
德國馬歇爾基金會亞洲項目的中國問題專家馬曉月(Mareike Ohlberg )認為,中國留學基金委的協議尤其顯示出中國共產黨的「控制欲」,以及其中顯而易見的動員號召:「人們被積極鼓勵,在發生對國家不利的情況時加以介入。」
損害國家利益被視為最為嚴重的毀約行為。「這一條甚至還排在有犯罪行為之前,也就是說比謀殺還嚴重。中國在此明確表現出其優先級,」馬曉月分析道。
不過,究竟什麼才是損害中國利益的行為,協議中刻意沒有具體說明,同樣模糊的是當事人會遭遇到怎樣的後果。馬曉月的結論是:「中國民眾在國外也並不自由,而是繼續處於黨的監控之下。」
一名自己也簽署了中國留學基金委協議的年輕人向CORRECTIV講述了自己的恐懼。他表示,自己絕不敢在德國參與示威活動,因為中國使領館會做出「非常嚴厲」的反應。他還講述到自己做過的噩夢,在回到中國後,直接在機場就遭到審問:「他們問我,我是不是認識這個或那個人。我總是說,是的是的,但我不知道這些人都做了什麼。」其他五名中國學生在談話中同樣流露出對於中國政府監控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