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估最晚在2025年將推出碳排放的總量管制規定,為鼓勵中小企業一起減少碳排放,近日預告修正「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新增微型規模抵換專案類別。小規模業者可設定節能目標自行申請專案,經審查通過即可取得碳權,未來可用於排放抵換交易,約有8.3萬家業者可以適用。
專屬微型專案 簡化作業程序
環管處人員說明,過去給予碳權的管理辦法中,並未區分出專案的規模是大是小,有些較小規模的專案也必須經過複雜的申請流程,未來的修正就是將微型的專案分割出來,並簡化相關作業程序。
環管處處長袁紹英表示,此次研擬修正是參考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所定,可以申請微型規模專案的方法有三:裝設總裝置容量5000瓩內的再生能源、一年節電量小於2000萬度,或溫室氣體排放量一年總減量小於2萬公噸CO2e。諸如食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半導體封裝業、運輸及住商部門等,皆可提出申請。
8.3萬家業者 減碳效益可觀
袁紹英舉例,一家小規模的業者之碳排放預估可以減量9000公噸,即使8.3萬家業者中僅有1%的業者申請這項專案,一年就可以減量共750萬公噸的二氧化碳當量,比一座燃油的協和電廠整年的碳排放量(大約500-600萬噸)更高。
事實上自2005年開始,經濟部工業局便分別和鋼鐵、石化、水泥、造紙、人纖、棉布印染等6大產業,簽署產業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協議,利用協助廠商檢查系統耗能、製程改善等方法輔導減量,統計至2017年為止,二氧化碳減量達1344.9萬公噸。12年來的減量相當於上述環管處估計1%小規模工廠一年的可能減量750萬公噸的兩倍。
環管處特別釐清,目前是用「最樂觀」的情況來預估減碳量,過去的溫室氣體減量專案中共有8件符合微型規模的條件(溫室氣體排放量一年總減量小於2萬公噸CO2e),其中減碳量最高的是化工廠與人纖廠,皆超過1萬6000公噸,最低則是一年減碳量約3、4000公噸的小型食品廠。
也就是說,9000公噸的預估值是取過去8件專案減量的平均,且由於微型專案看的是減量幅度不是工廠大小,故8.3萬家乃是全國工廠的總數。環管處解釋,若要特別區分出中小型工廠與大型工廠較為困難,並再次強調一年「最多」可能減量750萬公噸CO2e,實際端看業者的申請量。
環管處目標在2025年推出溫室氣體總量管制規定,屆時已取得碳權的業者便可進行碳排放的交易和抵換,取得碳權後可以保留多久,則視總量管制辦法而定。袁紹英認為,實行一段時間後,隨著台灣環境臻至成熟,碳權很可能會被打折。
袁紹英也期待可藉此作為誘因來吸引中小型企業共同減少碳排放,「你一直叫電力公司去減,電力公司會覺得說電都賣出去了,」袁紹英說:「消費端當然也要減啊,像中小企業也是廣義的大消費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