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為何「數位發展與相關議題」由 NCC 來管?是否有因人而曲法的可能?
依據《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其職掌為:
2條4、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政策、法規、重大計畫與資源分配等相關事項之擬訂、指導及監督。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其職掌為:
3條2、通訊傳播事業營運之監督管理及證照核發。
依據法律上「一般人認知」原則,類似「臉書」等平臺,當然是「數位經濟產業」而不是「通訊傳播事業」,依法「政策、法規…之擬訂、指導及監督」是由「數位部」負責,也不存在 NCC 主要權力的「證照核發」問題。
我們將此困惑,請教一位政府資深法規文官,他書面回答:「當前是一個不管法、不講理的時代,因此上面說是誰管就誰管,甚至會出現預算編給甲,業務由乙來辦怪象。」是否此為例證之一?
江青有一句名言:「我是毛主席的一條狗,他叫我咬誰,我就咬誰。」
當局到底是用什麼邏輯來分管業務?
為了避免社會大眾誤會,我們認為必須給政府、給NCC 一個公平的機會充分說明。
邀請唐鳳部長 對談「數位言論自由3共識、2前瞻」
擬訪問數位發展部唐部長的邀請函如下。
唐部長好!
感謝您掌理數位發展部,任重而道遠,先敬致無限祝福與期待!
2020年4月13日,「國展會」與臉書的「全彩論壇」,與您舉辦了一場「數位/網路言論自由對話」活動,在會中獲得了「人民、政府、平臺應共同成長」的共識。
此議題的影響日益擴大,您的角色也轉為依法直接管轄。相信您對於「數位言論自由」的政策,早有腹案。故學界人士推舉我們代表組成「數位言論自由論壇」,向您請教政策方向並轉達給社會。
我們擬請教的問題,含問題分析與建議,如「附件」。
我們期待您能選擇以下方式三者之一,惠予賜教。
1. 預訂於2023/4/6 日下午2:00~5:00「數位言論自由記者會」,請您能出席對話(地點請容後另函報告)。或:
2. 於2023/4/4 日之前,您能賜復書面答復,由我們在「數位言論自由記者會」代為宣讀。或:
3. 您選擇另一個時間,出席「數位言論自由記者會」,而2023/4/6 日的活動,我們僅預告:您將公開布達數位言論自由政策。
如果您想更瞭解本項活動與提問細節,我們在會前任何時間,均可前往數位部說明。我們知道您公務行程緊湊,如果您希望利用到午休時間,我們一樣可以配合。
盼能惠予賜復。
本邀請函另以公文格式,由小組總召集人鍾琴(前新聞局長)送達數位部,敬請查照。
敬頌大安!
共同代表人
彭百顯、吳統雄、鍾琴(小組總召集人)、賴祥蔚、施正鋒、莊淇銘、江飛宇、李婷婷共同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