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把人民財產當垃圾,不是「侯侯做代誌」

2023-04-11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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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許素華及聲援者到三重分局抗議,要求歸原被清除的筆電、圖書館借的30多本書、10多冊資料、衣物等財產。(圖/作者提供)

4月6日許素華及聲援者到三重分局抗議,要求歸原被清除的筆電、圖書館借的30多本書、10多冊資料、衣物等財產。(圖/作者提供)

新北市三重大同南路172巷「舍人公土地盜賣案」受害人許素華,自從2016年3月16日家被強拆後,在原址搭帳蓬為家已七年。4月4日連假期間她的帳篷、帳篷內的筆電、圖書、棉被、10多本苦心整理的訴訟資料、還有因罹患小兒痲痺要用的手杖、輪椅,全部被三重分局、三重清潔隊當廢棄物清除。

事前,三重分局未善盡告知當事人的義務。事後,又將這些幾乎是她的全部財產任意清除,而不是先暫存並通知她認領。這已違反合理正常程序、並涉侵犯人民財產,三重分局應向許素華道歉並賠償她所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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