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岸對台灣發起貿易壁壘調查,有人認為這是對岸三不五時禁台灣農水產品進口招式的延續,也有人直指是為影響政治與選舉;撇開是否有意影響選舉不談,這種看法誤解也低估其影響,最壞的情況台灣的農漁民與中小企業可以會為此受損甚至陪葬,有關單位最好審慎因應,別心存僥倖。
中國商務部12日發布公告指出,將就台灣對中國貿易限制措施展開貿易壁壘調查,涉及2,455項商品,調查應在10月12日前結束,或者最晚可延長至2024年1月12日。至於發起調查的原因在今年3月17日收到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和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等商會提交的貿易壁壘調查申請書。
外界對此舉動的解析主要是「不再讓利」,但其影響與值得探討的面相恐不僅於此,在政治、兩岸關係、經濟貿易、產業等各面相都會有影響。
先談事實面部份,簡單的說:道理不站在台灣這邊,台灣確實對中國的產品有違反WTO規定的貿易壁壘存在。
中國在2001年加入WTO、台灣也在隔年加入,兩岸既然同屬WTO會員國,理當遵守WTO規範,這點應該不會有任何人否認。但台灣至今仍禁止超過2000項中國產品進口,其中超過830項屬農產品,這是台灣都無法否認的事實。
但依照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任一會員對任何國家(不限會員)之貿易相關措施,必須立即且無條件適用於所有會員,不得對會員有較不利之歧視性待遇,也因此這項原則又被稱為是「不歧視、無差別待遇原則」,而且此一原則被視為WTO宗旨的最主要支柱。
因此,台灣片面禁止超過2000項中國的工業與農業等產品進口,當然違反WTO的這項原則。去年中國以防檢疫為由暫停台灣多項農產品進口,讓台灣官員指控對岸違反WTO貿易規範,還嚷嚷要去WTO申訴時,就有人質疑台灣片面禁中國產品進口,同樣違反規範。
當時,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的回答是:這是具體保護農業的措施,管制大陸農產品政策方向不會改變。
陳吉仲的回答是幾近搞笑的回答;WTO的基本宗旨就是要各國開放市場、不要為保護國內產業而禁止進口,結果陳吉仲竟然答得理直氣壯,說「這是具體保護農業的措施」,或許如走到WTO裁判時,陳吉仲就拿這個理由去說,看看WTO接不接受吧。而那些群情激憤、痛斥對岸之餘還怪經濟部態度「不夠」的綠委們,顯然完全未搞清楚事實面與法理面,又要鬧笑話了。
因此純就事實面與WTO規範看,台灣在法與理上恐怕是沒多少底氣;至於為何「陳年舊事」在此刻翻出,當然百分之百就是政治、兩岸因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