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教文委員會今天審查台大遴選案,通過對台大及教育部的糾正案。
張武修、高涌誠日前完成台大校長遴選案調查,在調查中釐清台大教授管中閔兼職情況,就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部分,認為是在書面申請獲核准後才兼職,但在管兼任台哥大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職務部分,則認為是違規兼職在先。
教文委員會上午提早到9時開會,會議開始,針對上次的會議紀錄就花了不少時間,台大案直到近中午才開始討論,席間雖有委員反對調查報告,但最後還是通過糾正案,主查監委下午3時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張武修、高涌誠等人認為管中閔違規兼任審計委員會委員和薪酬委員會委員職務,台大處理管中閔的兼職案,確實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原則」的相關規定。
台大曾公開表示,在學校流程簽辦上,有9成以上教授兼職案皆採事後追認,但台大在2016年已修訂,兼職申請不能採事後追認,因此監委也認為台大違背自己的修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