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一千多個日子,全球包括台灣在內經歷了一場刻骨銘心的艱苦考驗,一場絕大多數人一生難得經歷一次的百年大疫。全球死亡逾686萬人,包括台灣的1萬9千人。台灣將從5月1日起防疫降級,新冠病毒病(COVID-19)從第5類法定傳染病降為第4類,「疫情指揮中心」也解編,從2020年1 月20日三級開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至今年4月底,總計持續1197天。
每個人都期盼望疫情永不再回,但過去一個多世紀以來,除了1918年改寫歷史的西班牙流感,每隔50年、甚至25年都會有場大疫情發生,1957、1968和 2009都發生過大規模流感。而2019年底這場持續三年的疫情讓台灣付出重大的有形無形成本,深刻反省我們如何因應這場疫情,才能更穩健地面對未來瘟神可能的再度降臨。
台灣在疫情發生之初反應敏銳靈活。2019年12月31日凌晨疾病管制署人員已從網路上獲知中國武漢發生至少7例非典型肺炎,當天早上8點就向中方查證並向世衛組織(WHO)窗口通報。半個月之後的1月15日,台灣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5天後「疫情指揮中心」三級開設,隔天日就確診首例新冠肺炎病例。之後一個月間,台灣完成了醫療口罩的徵用、口罩生產「國家隊」與配送系統的建置、口罩實名制的實施;停止中港澳人士入境、停止小三通,並專機運回第一批武漢台商。
特別條例讓陳時中成了防疫教皇
最重要的是2月20日行政院會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簡稱《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隨即火速通過,2月25日總統公布實施,並立即依法編列第一階段預算600億台幣。接著疫情指揮中心於2月27日提升為一級開設,之後並每天向民眾直播匯報疫情,擔任指揮官的衛福部長陳時中也成了全台最紅「明星」。
由於疫情初期因應快速、成功禦敵境外,也有能力輸出口罩等醫療用品幫助其他國家,讓台灣成了全球疫情模範生。不過,這個階段卻也埋下了之後防疫的障礙。其中最被垢病的是:整個防疫機制的法源《特別條例》。條例第7條賦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很大權限,「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這種「廣泛授權」給與指揮官相當大權限,但授權要件卻十分空泛。
也許立法之初沒想到疫情會長達三年,讓法令機制的規畫過於權宜,未反省防疫強制措施是否已偏離法治原則。權力的集中,加上醫療專業非一般民眾有充分知識與能力去質疑,指揮中心兼具政治權威與知識權威,用法律學者顏厥安的話,指揮中心「以為自己是防疫的梵蒂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