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財政部覺得非常冤枉,因為這種「政治咖」當然不會是財政部找來的,而是「長官交辦」。好吧,既然鬧出這麼大的事,財政部也該交代是那裡交辦的人事吧。
除了任免的失職外,財政部在監督上也明顯失職。財政部國庫署是公股管理業務的直接負責單位,而且對何謂公股管理有明文規定:「主要為辦理事業機構董監之派任與考核及本部所持有事業機構股權之處理」,因此財政部有「考核權」。而12家列入財政部公股管理名單中的公司,包括合庫金控在內。蔡見興擔任董事長已5年多,他的濫權、腐敗絕非一朝一夕,更且檢舉黑函早就滿天飛,請問:財政部作了什麼?財政部是不是該對社會說清楚?
至於金管會則是既然是國內金融監督管理的負責單位,縱然合庫AMC只是金控的子公司,規模不大影響小,但還是在監理範圍內。在人事方面,對負責人的專業、經歷、品德(誠信條款),其實金管會是有審核權利,雖然大部份情況下,這個權利主要針對大型金融機構才動用。對其放款是否涉及關係人放款,金管會更是責無旁貸,因此合庫AMC出了這種爛事,金管會難脫責任。
責任最大又最直接的當屬合庫金控,金控對旗下子公司負起監督管理責任,這應該是毫無疑義,而且金控與子公司是直接上下關係,照道理一定是接觸最多、最快也最能掌握子公司情況,對有不當甚至不法情事可立即知情且矯正。
結果呢?合庫金控管理階層是否什麼都不知道,外界尚難確定,但可以確定的是,他們什麼都沒作,蔡見興在合庫AMC翻雲覆雨搞了5年多,到立委公開其行徑才辭職。合庫金控是否該跟社會大眾說說是怎麼一回事:是承認自己的無知無能呢,還是告訴大家是那隻黑手護盤,讓合庫不敢處理?此時此刻此事件,擔任6年合庫金董事長的雷仲達因「表現良好」高升兆豐金董事長,是不是有「平行宇宙」之感?當然,合庫AMC董事會是那些人更該公諸於世,因為其毫無知覺的表現跟死人差不多。
至於民進黨、蔡政府,倒沒什麼好說,此案只是為眾多腐敗、濫權的案例再添一樁「更傑出」的案例罷了,同時再次證明「權力讓人腐化」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