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15日通過一項涉港決議,要求香港政府釋放《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引發中國強烈反彈。雙方說法為何?
歐洲議會週四(6月15日)通過一項與香港有關的決議,要求港府釋放《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中國強烈譴責議會「不自量力」、公然為反中亂港份子「撐腰」。
前一日(14日)歐洲議會發表題為「香港基本自由的惡化,尤以黎智英案為首」的決議,指黎智英因莫須有的罪名面臨終身監禁,顯示北京和香港當局藉《香港國安法》破壞港人基本權利。香港自由和法治的惡化對歐盟也有影響, 因此歐盟必須與黎智英和香港同在。
該決議稱,歐盟必須明確敦促香港政府釋放香港民主派人士,並撤銷對其指控;歐盟也將對李家超等壓迫香港人權的中港官員,實施具針對性的制裁,但未詳細說明制裁細節。
15日,該協議以483票贊成、9票反對和42票棄權獲得通過。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當日發佈聲明,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稱,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任何權利自由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亦不可侵犯社會公益。黎智英等犯罪分子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香港司法機關依法公開審判,是合理的必然之舉。
該聲明批評,歐洲議會「公然為黎智英等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叫囂制裁中方官員」,是一場為撈取政治資本的卑劣表演,呼籲議會「認清形勢」、「收手噤聲」,停止「威脅制裁的霸凌行徑」及「以港遏華、不自量力的痴心妄想。」
黎智英因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面臨發行煽動刊物、勾結外國勢力等4項指控,至今仍在收押候審。路透社報導,他曾表示將在定於9月的審判中拒絕認罪。
黎智英之子黎崇恩(Sebastien Lai)表示,歐洲議會的決議「向香港發出了一個強有力的訊息,那就是國際社會並不會忽視為了使我父親等民主派知名人士噤聲,而做的針對及監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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