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台灣經濟優勢不再,影響所及,我以東南亞為大宗之外籍配偶人數已逐年減少;惟內政部戶政司最新研究發現,由於婚姻基礎相對薄弱,外配一旦取得我國籍後的離婚率高達25%,遠高於國人平均離婚率14%。另統計顯示,外配取得我國籍後離婚與外國人再婚的人數逐年增加,從2009年的2人,到2016年已上升至135人;而那些離婚後再與外國人共結連理者,有70%是在3年內再婚,因此衍生之「連鎖移民」效應,值得相關單位重視,並及早提出對策因應。
「台灣錢,淹腳目」,是7、80年代國際間對台灣經濟經濟奇蹟最直接的描述,尤其在東南亞國家之間,多數台灣人民的豐衣足食,更是眾國羨慕的焦點。影響所及,大約20年前開始,國內也掀起了一波以東南亞籍人士為主的婚姻歸化潮,即外籍人士透過與國人「結婚」的方式,合法取得中華民國籍;且若暫時撇開陸、港、澳與我之特殊連結不談,則又以越南、印尼、菲律賓、柬埔寨、緬甸等國家女性「于歸」台灣占最大宗。
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多年來外籍配偶配歸化我國籍人數的曲線,於2008年達到1萬2960人的最高峰,而以當年為例,光是越南籍外配取得我國籍者即有1萬0560人,獨占所有外配比例81.5%,其次為印尼籍1215人、9.4%,柬埔寨615人、4.7%,菲律賓240人、1.9%,緬甸178人、1.4%,差距相當懸殊。
透過婚姻歸化我國籍 越南籍比例高達78%
無奈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之後,台灣經濟奇蹟亦不復以往,外配歸化台灣的風潮也隨之坐上了一路下滑的「失速列車」,2016全年歸化我國籍者2951人,還不到2008年的1/4。惟在各國比例方面,歸化我國籍者仍以原屬越南籍外配居大宗,累計近9年來,透過婚姻歸化我國籍之各國外配共計5萬5855人,其中原屬越南籍者4萬3540人、比例高達78.0%,其他各國自始至終皆難望其項背。
平心而論,不論外配原屬國籍為何,只要其依法與國人共結連理,進而歸化我國籍,於公於私就是中華民國的一分子,其與國人生育的下一代,更是不折不扣的「台灣之子」。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部分東南亞籍外藉配偶透過親友介紹,甚至婚姻仲介與國人結成的跨國婚姻基礎至為薄弱,除了所有新婚夫妻都要面對的生活習慣、磨合適應等問題,有的外配飄洋過海來到台灣,不要說舉目無親、文化、環境陌生,有些人甚至連一句中文或台語都不會講,對於一樁儼然就已困難重重的異國婚姻而言,無疑更增高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