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各界對前鎮漁港整建預算由3000萬暴漲270倍至81億元的質疑,高雄市長陳其邁反嗆:「我們高雄的討海人不值、不重重嗎?」然而檢視各方的討論,沒有針對高雄的討海人,陳市長此說明顯是想挑起地域的衝突與漁民的仇恨,意圖模糊輿論探究預算合理性的焦點。進一步反思,浪費原本可實質用來照顧漁民的公帑,才是討海人真正的公敵。因此,探查花費這81億公帑的合理性才是討海人及國人關心的重點。
首先,前鎮漁港並非是南部惟一的遠洋漁港,高雄市內就有另一個規模更大、功能更齊全的遠洋漁港-興達港。政府自民國69年起就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規畫建設興達港,直至民國111年4月分高雄市政府仍持續提出了最新的計畫書,網路上可查找到的相關計畫書成篇累牘。鄰近前鎮漁港的還有屏東縣的東港、台南市的安平港,近年都陸續投入大量公帑整建遠洋漁港。在這麼小的範圍內,已建設有三座遠洋漁港,功能重疊,投資鉅大重複。在此種情況下,再投入鉅資整建前鎮遠洋漁港,合理嗎?
再者,前鎮漁港處於高雄港中間位置,兩側都是貨櫃集散場,整個漁港幾乎被貨櫃包圍,看不出來有足夠讓業者伸展腿腳發展的腹地,其與四周的商港功能也顯得格格不入。商港中擠入漁港,已不可不說是蔚為奇觀,與體積龐大的貨輪、遊輪相比,顯得尤為秀珍的漁船,必須在商港中與為數眾多的貨輪、遊輪交錯航行,十分危險。加以高雄港貨輪、遊輪出入繁忙,漁船必須與它們排隊進出,海上交通頗顯擁塞。是否可將前鎮漁港的遠洋作業移交建設時程長、規畫完整、腹地又大的興達港,既可避免重複投資,兼顧漁民作業安全,單純化高雄港的商港功能,還可平衡高雄市內的區域發展,值得高雄市政府考量。
根據高雄市政府111年4月公告的「興達漁港漁港計畫」書,可以發現興達漁港計畫面積達357公頃(該計畫書第2頁、港區水陸域範圍);而根據同年月高雄市政府的「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書,計畫面積更廣達612.32公頃(該計畫書第7頁、計畫範圍)。再比較111年5月高雄市政府提出的「擬定高雄市前鎮漁港細部計畫案」,計畫面積為82.24公頃(該計畫案第1-2頁、本階段檢討範圍),興達港的腹地明顯較前鎮漁港大上許多,足可供遠洋漁業及討海人大展拳腳,又可收投資集中、避免重複浪費之效。
承前述,前鎮漁港計畫面積為82.24公頃,預計投入整建預算為81億元,大約每公頃將投入1億元的公帑,相當驚人。然而鄰近前鎮漁港的臺南市安平遠洋漁港完工啟用後,相關設施閒置多年或低度利用,監察院尹祚芊委員於98年7月提案糾正漁業署及臺南市政府。糾正案文指出,臺南市安平遠洋漁港於86年底竣工後,卻無遠洋漁船靠泊,肇致相關設施閒置。漁政主管機關未審視國際遠洋漁業之發展重心,已從遠洋漁業移至沿近海與養殖業,未辦理後續各工期工程之可行性及效益分析研究,肇致臺南市安平遠洋漁港興建完成後未達預期效益,耗資15億元之設施閒置,漁業署未盡漁政主管機關正確分析評估之責,核有怠失。相同的情況,似乎也發生在興達港。
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推動漁港建設時,有考量「…國際遠洋漁業之發展重心,已從遠洋漁業移至沿近海與養殖業」的趨勢是否已經發生改變了嗎?依安平港及興達港的發展現況來看,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在此情況下,高雄市政府不但持續投入鉅資整建興達遠洋漁港,又要再投入鉅資整建前鎮遠洋漁港,很明顯是浪費民膏民脂。
漁業署稱前鎮漁港是全台最大的遠洋漁港,但根據政府的相關計畫書,全台最大遠洋漁港應該是同在高雄市的興達漁港吧?新聞報導又稱東港是遠洋漁業的重鎮,臺灣最大的黑鮪魚產區。其實對臺灣人和討海人而言,前鎮港、興達港、東港都是最大最重要的,相信臺灣人不會吝惜花錢整建漁港,為討海人營造安全、便利、現代化的作業環境。重點在於公共資源有限,浪費公帑重複投資,勢必產生排擠效應,不但無法真正為討海人謀福利,還會債留子孫,不公不義莫此為甚!正因為高雄的討海人值得公義,所以前鎮漁港81億元整建預算背後是否有什麼貓膩,一定要予以嚴訪嚴查。
*作者為美國東北大學法學碩士、民間企業法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