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就業:針對低薪公司加強輔導與調查,對願意給予高薪聘用青年、身障者、婦女與年長者二度就業的公司,予以稅務上減免。針對青年創業基金,提高補貼對象範圍與針對重點領域,提供輔導。
三、租屋與購屋:除了興建租屋行社宅(只租不賣),針對年薪100萬元以下之青年、弱勢族群、外籍人士,給予優先租屋權利,針對年薪200萬以下至100萬以上者,給予購屋最優惠之低利率貸款。
四、稅制:給予青年人出社會後前3年,課稅減免,方便其儲蓄租屋;另主張對富人每年逐步提高課稅稅額。
五、生育:35歲前生育小孩者,取消每胎獎勵金(只留35歲以上者),改以自社會福利、醫療、托嬰方面給予稅務減免、降低成本負擔和補助機構等各管齊下政策。
六、兵役:提高志願役加給外,針對義務役方面,維持1年兵役,若台海兵凶戰危情勢明顯改變,義務役役期或可逐步改回4個月;另提高女性服役與現役軍人延役之誘因。
整體而言,上揭筆者建議之政策設計是含括青年、私校、社會人士、弱勢族群、老年、女性等各族群上,而不會單獨提出一套青年政策,如此考量係替年輕人找機會、減輕負擔,又能顧及其他族群權益,而不是只讓年輕人依賴補貼政策而活,如此的公共政策思考,才算是能呈現完整的一面,而不會是「挖東牆補西牆」之政策設計,謹提供3黨候選人及其幕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