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上熟悉的音樂在外頭一響起,慢慢由遠而近,人們便知道該出門倒垃圾了,有時如若來不及走到巷子口,30、50公尺外的紅綠燈處還能趕上;就算晚了1、2分鐘出門,垃圾車已經悠悠地往前開,小跑幾步就能把垃圾交給站在後踏板的清潔隊員。維護市容、為市民服務,大概是清潔隊員給人最直接的聯想,可是這樣的「責無旁貸」,背後卻隱藏著平均每年4人死亡、740人受傷的傷亡率。
根據環保署的統計,從2005年到2017年,共有84名清潔隊員死亡,扣除掉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者,逾半的53人都是在執行勤務時死亡,也就是說,平均1年就有4名清潔隊員因為從垃圾車上跌落、遭其他車輛撞擊等原因而去世。受傷人數更是從2005年的581人,攀升到去年的865人,13年來平均1年就有740名清潔隊員受傷。
7月30日上午,嘉義市環保局清潔隊傳出有隊員在執勤時,摔落車外造成重傷,送醫4天後搶救不治宣告死亡;其實去年在花蓮玉里,亦有1名清潔隊員因相同的原因受傷,至今仍在癱瘓中,顯然這樣的死傷其實並不罕見。
為什麼清潔隊員需要站在車後?
當被點名的環保局忙著清點安全帽、反光背心等配備,亦或是追究駕駛責任時,環保工會聯合會(簡稱環保工聯)集結了桃園市、新北市等數個縣市的環保工會齊上環保署抗議,一針見血地喊出「反站立、要安全」的口號。倘若不是車輛行進時站立在車後作業,怎麼會跌落重傷?那為什麼清潔隊員需要站在車後呢?
環保工聯理事長蘇家源認為,根本原因在於沒有完善配套下就推出「垃圾不落地」政策。過去民眾丟垃圾並沒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一袋袋垃圾慣性堆在鄰里附近的電線桿,往往產生惡臭和髒亂,連帶清潔隊員的收運時間無法固定,出來巡一圈、電線桿四周復又堆滿垃圾,於是只好收到天亮。
起初政府推動垃圾不落地、資源分類回收等政策,讓垃圾清運不再是24小時制,清潔隊員原也樂見其成。然而政策實施了,人力、車輛卻沒有跟上,沒有多餘的車輛放置廚餘堆肥桶,許多縣市只好在垃圾車後斗加裝平台;一台車內就只有一名駕駛、一名隨車隊員,隨車隊員既要幫市民承接垃圾、操作垃圾壓縮機,還得將廚餘桶搬上搬下。
各縣市以「沿街收運」為主,僅北市採「定點定時」
一般來說收運方式可區分為沿線收運和定點收運,除了台北市全市都採用定點定時收垃圾以外,各縣市目前主要仍以沿街收運為主。以台北市為例,定時定點意指垃圾車會在一個收運點停留較長的時間,通常大約5-10分鐘左右,人口數較多的更可能停到30分鐘,點和點之間的距離也不會太短。如此隨車隊員有較充分的時間作業,垃圾車行進時也有餘裕坐到車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