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的夏日,總是充滿了旅遊的熱情與活力,每年各種的大型活動都吸引著大批的遊客踏足,這不僅帶動了台東的旅宿與觀光業,連帶的餐廳、小吃店、以及夜市都受惠匪淺,成為當地的重要經濟來源,而我們農民也是趁勢發展精緻農業,結合觀光做出轉型。
但如此大量的人潮,也不免帶來交通壅擠的問題。這就涉及到了一個長久以來的命題,經濟發展跟環境保護的權衡,尤其是「台11線富岡社區至富山段」,每逢假期便成為車輛的集散地,常常面臨交通回堵情況。因此台東縣府預計將東44線拓寬,做為台11線富岡段替代道路,緩解每逢假日湧入富岡地區車潮,減輕交通壅擠。這項工程不僅能夠促使車流更加暢通,有助於加路蘭和石川等地的發展之外,發生緊急災難時也多一條救護的道路。
然而,任何開發計劃都有可能引起部分人的反感,特別是當它涉及原住民部落的權益時。像此計畫就面對到當地加路蘭原住民部落的強烈反對,並以部落會議作為決議否決,使得此一東44線道路拓寬計畫在今年8月宣布停止。
事實上,計劃過程中縣政府也已經做出許多調整和讓步。從增建社區人行道、安全號誌、排水溝加蓋、到提供更完善的公共服務,都在努力地平衡各方的利益。但最終,由於諮商同意權的影響,讓這項對公眾有益的計劃卻被擱置。
但我認為這就涉及到一個法律規定上的矛盾,根據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明確指出,政府在對原住民土地進行開發時,必須取得原住民的同意。這樣的規定,本意是為了確保原住民的權益不受侵犯,並給予他們足夠的話語權保障權利。但當這條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從一個共管機制變成否決權,那麼是否就真的對部落有利呢?當面對具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公共運輸建設時,卻是由部落來行使否決,這樣的操作仍是合理的嗎?少部分有影響力的人就可以否決掉公共建設的利益。
部落的發展與保護,本該是一個可以共存的目標。但當「諮商同意權」成為促進公眾利益的阻礙時,我們不禁要問,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既能確保原住民的權益,又能促進地方的發展?
畢竟,「諮商同意權」的初衷,應該是透過公開透明的討論和溝通,找到最符合各方利益的方案,而不是單純地否決某一項計劃。若是因為這樣的權利而損失了更多的公共福利,那麼對部落的發展和居民的生活質量又有何益呢?
我希望在未來,「諮商同意權」能夠真正地發揮其功能,不再成為公眾利益的絆腳石,而是成為一個能促進溝通與合作的橋樑。只有當各方都能坐下來,共同討論和決策時,我們才能確保部落的發展和原住民的權益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大家才能共榮共生。
*作者為務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