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基隆捷運或是桃園鐵路地下化,行政院都是扮演著關鍵的角色。對於前者,鄭文燦副院長於日前到汐止視察站體規劃時,當場宣布將調降地方分配款的比例;針對後者,鄭文燦於視察平鎮車站時,也是當場宣布桃園鐵路地下化平鎮段工程南移1.2公里,過台66線才出土。惟不論是前者或後者的事業計畫,行政院其實老早就都已經核定了。
此外,國科會現在也準備在桃園龍潭進行龍潭科學園區第三期擴建案,竹科管理局雖於7月底在當地舉辦第一次用地取得公聽會,但鄭文燦卻老早就在臉書發文表示,龍潭科學園區擴建先導計畫,國科會其實已經呈報行政院,並在6月就核定了。這表示,我國不論是交通運輸的事業計畫、或是科學園區的事業計畫大抵都是由行政院先行核定,再來進行後續的行政程序。本文要問,這樣「行政院先行核定」的程序是否允當?又會產生什麼問題?
我們須知,交通部或國科會所提交,並由行政院核定的計畫,都仍然僅是「興辦事業計畫」的範疇,這都還是計畫行政程序的初始階段,在這之後,往往都還有「環境保護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如都市計畫、國土計畫)」、「土地徵收計畫」等不同的法定計畫必須進行擬定、變更、審議及核可。但是,非常遺憾的,主政者為了追求其政治目的,在後續這三個法定計畫發動之前,行政院卻早已核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交通部及國科會)所提的「興辦事業計畫」,並正式編列預算,嚴重忽視後續三個法定計畫的重要性。
這也就是說,我國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大概都是在「興辦事業計畫」階段就已經確定,國家重大公共政策也因此幾乎都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主導,興辦事業計畫就如同是環境保護計畫、土地使用計畫及土地徵收計畫的上位計畫。也因此,後續的這三個法定計畫大抵都必須配合「興辦事業計畫」,這致使後續三個計畫的擬定、變更及審議都缺乏自主性,大概都僅是做做樣子。因此,各審查委員會的委員一定是要「精挑細選」,必須配合主政者的意志而行。這也難怪長期以來他們長期以來皆被譏笑為花瓶、附庸、御用學者,根本不獲社會的尊敬,甚且是被鄙視唾棄。
因此,當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在召開審議會議時,開發單位最為荒謬的陳述之一,乃是「本計畫行政院已經核定」,試問,如果「行政院已經核定」,那後續這些委員會為什麼還需要審查?如果還需要審查,那委員會的審查到底是審真的,還是審假的?答案大抵是後者,這也難怪後續的審查幾乎都是通過的。
但是這樣的計畫行政程序卻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問題,如前所述,即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提交的「興辦事業計畫」其實都還僅只是初始的「部門計畫」,它考量的面向並非是那麼的全面,有許多重要的價值在這個初始階段都是不被重視的,如土地徵收所需的公益性及必要性等基本人權面向、又如永續發展非常重要的環境生態價值面向等,但這套計畫行政程序卻是把這些重要的價值都排除在外了,致使許多受害者僅能在街頭進行抗議與衝撞。
另一方面,這套僅是通行於政府內部的計畫行政程序其實正是過往威權統治模式的主要表徵,因為它表面以「效率為名」,不僅不公開、也不透明,在公民社會的多元聲音都還未注入之前,行政院卻早早已經核定,它所追求的其實是非常狹隘的部門利益及政治利益,還稱不上是公共利益的。
蔡英文總統執政已經接近尾聲,但7年多來民進黨政府並沒有改變前朝所遺留下來的這套威權統治模式及計畫行政程序,這使得蔡英文總統在就職演說中所揭示的「在經濟發展的同時,我們不要忘記對環境的責任。經濟發展的新模式會和國土規劃、區域發展及環境永續,相互結合」,及「新政府會持續和公民社會一起合作,讓台灣的政策更符合多元、平等、開放、透明、人權的價值,讓台灣的民主機制更加深化與進化」等,其實都是無法達成了。而這也就是說,縱然是宣稱愛台灣及認同本土的民進黨執政,台灣依舊還是個威權統治的國家。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