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而言,即使國內回收量並未減少或減少有限,但因價格下跌,拾荒者收入減少、生活更困頓;長期而言,收入減少會讓拾荒者退出,原有國內回收體系出現破洞;即使不到崩潰程度,但國內回收的數量必然減少。
對進口洋垃圾的廠商而言,根據業者說法,台灣因為處理技術好、領先許多國家,在他們眼中廢塑膠、海洋廢棄物、稻殼……..「全部都是寶」,可以處理再製後賣出賺錢;而外界擔心洋垃圾進來焚燒或掩埋影響國內環境,也應該不必過慮,因為「不划算」,廠商進口一定是有利可圖才會進口。
對廠商而言,相對的決策是「簡單」:那裡有便宜貨就買那裡,藉此降低生產成本。但政府不能如此思考,要考慮層面更廣、同時考量長期影響。
大量進口國外廢棄物,固然對廠商而言,是提供一個充裕又便宜的「原料來源」,廠商再製產品與獲利都可望提高,算是好事一件。但政府不能只從廠商觀點著眼與思考,因為在大量進口廢棄物的同時,國內回收體系可能受衝擊,影響國內的回收數量與效率,結果是台灣努力幫國外消化處理廢棄物,卻讓自家廢棄物到處流散。至於拾荒者收入與生活受到的影響,就更不在話下了。這些都是主管單位應思考卻未思及之處。
環保署長李應元曾說:「別國不要的我們也不要」;對於國外的廢棄物進口,環保署的原則就是禁止,不支持業者進口。但顯然是空口說白話,以原料名義進口的廢棄物暴增、國內回收體系與拾荒者受衝擊,環保署確有失職。
雖然台灣廠商對進口廢棄物「原料」有需求,政府也未必能全然禁絕,但過去不受管束,僅以原料名義即可無限進口廢棄物垃圾的作法是該改一改了。環保署仍應在維護國內回收體系正常且長期運作,避免對國內環境造成衝擊(包括廠商再製過程的污染問題),減少對拾荒者收入衝擊等考量下,對進口洋垃圾作管制與追蹤,別重蹈過去台灣成為全球「廢五金王國」的覆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