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極少會像山上的那群士兵,或是失控電車的目擊者那樣面臨影響如此重大的選擇。不過,思考他們的兩難困境有助於我們理解道德論述能夠採取什麼樣的進展方式,包括在個人生活以及公共領域裡。
民主社會中的生活充滿了對於是與非、正義與不正義的歧見。有些人支持墮胎權,有些人則認為墮胎等於謀殺。有些人認為,要達到公平就必須對富人課稅而幫助窮人,有些人則認為,藉由課稅剝奪人憑著自己努力而賺得的錢財是不公平的事情。有些人為大專入學制度的平權措施辯護,認為這是補救過往錯誤的手段;有些人則認為這是一種不公平的反向歧視,導致憑著自身條件進入大學就讀的學生遭受權益損失。有些人反對刑求恐怖行動嫌疑犯,認為這是一種在道德上令人深惡痛絕的行為,不該發生在自由社會裡;有些人則加以辯護,認為這是預防恐怖攻擊的最後手段。
選舉的輸贏經常奠基在這類歧見上,所謂的文化戰爭也是因為這類歧見而起。就大家辯論公共生活中的道德問題所展現的熱切與激動情緒看來,人們也許會以為每個人的道德信念都受到成長背景或宗教信仰的形塑而固定不變,超出理性的影響範圍之外。
如果真是如此,道德勸說就會是不可想像的事情,而且我們視為對於正義與權利的公共辯論也只會是一堆武斷的聲明,雙方各自拋擲意識形態而已。
在最糟的狀況下,我們的政治確實頗為接近這種情形。不過,事情不需要是這個樣子,有時候一項論述可以改變人們的想法。
既然如此,我們如何在正義與不正義、平等與不平等、個人權利與共善(common good)這些充滿爭議的領域當中進行推理?本書嘗試回答這個問題。
一個起步的方法,就是注意我們如何因為面對一個困難的道德問題而自然展開道德省思。
我們一開始會先對何謂正確的選擇產生意見或者信念:「把電車轉彎駛上側線軌道。」接著,我們再思索此一信念的理由,並且找出奠基其上的原則:「犧牲一條性命以避免多人死亡是比較好的選擇。」然後,面對一個無法簡單套用這項原則的情境,我們就不免陷入困惑:「我原本以為盡可能挽救愈多性命一定是正確的選擇,可是把人推下橋(或者槍殺手無寸鐵的牧羊人)看起來卻像是錯誤的行為。」感受到這種困惑的力量以及加以釐清的壓力,就是驅使我們思考哲學的動力。
面對這種緊張關係,我們可能會修正自己先前對於何謂正確選擇所做的判斷,或者重新思考原本支持的原則。隨著遭遇新情境,我們就會在自己的判斷與原則之間往復來回,不斷因為其中一者的改變而修正另一項。把心思從行動領域轉向理由領域,然後再轉回來,就是道德省思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