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因不滿就讀幼兒園的女兒疑遭同學霸凌,日前竟利用職權,帶著刑警闖進幼兒園「辦案」。監察委員認為林俊佑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今(4)日以12票對0票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以懷疑女兒在幼兒園遭同學霸凌為由,於今年6月濫權帶刑警闖幼兒園「公審」其他幼童,引發社會譁然。事發後,監委蔡崇義、楊芳玲、楊芳婉等人即立案調查,並約詢相關當事人。
監委彈劾案由指出,林俊佑因懷疑女兒遭同學欺負,假借職務權力,指示員警在今年6月間前往幼兒園,不顧園長及老師勸阻,執意進入教室,嚴厲質問班上學童,導致幼童心生恐懼,妨害師生上課權益。
彈劾案由也指出,林俊佑還兩度指示員警陪同前往幼兒園,威逼園長以索討教室監視錄影供其帶回觀看,顯涉有侵越權限,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嚴重戕害檢察官形象,依法提案彈劾,全案一致通過。
蔡崇義日前受訪強調,他也要藉此案檢討現行司法的相關法制和制度,包括檢討檢察官及司法警察的指揮關係,及現行的《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否有檢討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