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項因習近平集權而被破壞的慣例是黨內民主,或者更精確的說,是其中的派系平衡原則。
中共建黨之初,成員來自各地,1921年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時,許多成員甚至是首次見面,首任總書記陳獨秀用「黨內無派,千奇百怪」加以形容;之後中共面臨國軍圍剿,黨員四處流竄、各自發展,形成各自為政的山頭主義,毛澤東多次告誡「我們要搞五湖四海,不要搞山頭主義」,意即接納黨內不同意見,但要求彼此必須相互協作。1956年,中共召開建政後首次全國代表大會,即中共8大,首次提出黨內民主概念-「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制度,反對個人崇拜,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和群眾的聯繫」。
然而在文革時期,毛澤東個人集權達極致,黨內民主不被重視,直到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改採集體領導,倡議「黨內要暢所欲言」、「黨內鬥爭要有原則」。胡錦濤執政後,作為中共第一個沒有「核心」稱號的領導人,更極力推廣黨內民主。習近平為追求個人集權,在中共20大提拔親信李強、丁薛祥、蔡奇為新任政治局常委,其他政治局委員也有多位是過去的舊部,習家軍以外派系則完全無法取得一席之地,打破黨內民主中最重要的派系平衡原則。
中共的派系平衡原則
毛澤東提出的五湖四海原則,可視為中共第一個對於維持黨內派系平衡的主張。五湖四海一詞具有黨外聯合及黨內平衡兩層面意涵:就黨外聯合而言,是指聯合中共以外的其他一切勢力,爭取大多數人民支持,以便達成黨的目標;就黨內平衡而言,則指用人來源不能過於單一。
1949年3月,毛澤東在《黨委會的工作方法》指出:「注意團結那些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不論在地方上或部隊裡,都應該注意這一條。對黨外人士也是一樣。我們都是從五湖四海集攏來的,我們不僅要善於團結意見相同的同志,而且要善於團結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我們當中還有犯過很大錯誤的人,不要嫌這些人,要準備和他們一道工作。」1978年2月,中共第11屆5中全會通過《關於黨內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將此原則做為黨的指導原則:「黨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在處理黨內關係方面要實行『五湖四海』的原則,這就是說,要團結一切忠實於黨的利益的同志,團結大多數。」
五湖四海一詞具有幾項特性:首先是廣泛性,即在選才時考量各個區域省份的均衡;其次是包容性,即就算各路人馬對於政見有爭論,也應有接納不同意見的胸襟,彼此求同存異,而非動輒給對方「戴帽子」;再則是平等性,即無論分屬哪個派系,「都是同一個父母生的」,必須以革命利益為首要考量;最後是團結性,毛澤東認為,蔣介石輸掉國共內戰的一大敗因就是任用親信,只有與其有關係的浙江同鄉、日本士官學校同學、黃埔畢業生能成為嫡系人馬,其他如李宗仁、馮玉祥、閻錫山的部隊都被視為雜牌軍,如果中共在建政前同樣不願接納意見相左、甚至在政治上有汙點者,就不可能組織起「革命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