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是騷擾戰術還是正面痛擊?

2015-05-09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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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大概沒想到自己會在卸任前一年,大巨蛋案被北市府廉委會建議「移送」。(林韶安攝)

馬英九總統大概沒想到自己會在卸任前一年,大巨蛋案被北市府廉委會建議「移送」。(林韶安攝)

柯市府果然有效率,就任五個月,廉政委員會就大巨蛋案做成調查結論報告,臚列十大爭議點,認定馬市府有圖利、背信、瀆職之嫌,既建議柯市府將全案資料移送特偵組,並就馬市府可能涉及刑責部份,由廉委會向特偵組告發。這個結論用白話文講就是,不管柯市府最後是否將全案資料移送特偵組,廉委會都要「主動告發」,不論這個廉委會究竟算是外聘顧問職?還是無組織法源的黑機關,一經「告發」,特偵組都得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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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得到,清廉自許的馬總統,在卸任前碰上這等倒楣事,心情必然鬱卒;再鬱卒,也比不上卸任後,不可免的得承受三天兩頭跑特偵組或跑法院的困擾。

從柯市府公布的調查報告中所列舉的「疑點」,都是從北市府的公文中得出的結論,是否達到所謂弊案,需要更專業的判準,不能一言定之。從常識上說,有哪個笨公務員會在公文中留下貪污圖利的證據或痕跡,以待後人追擊之?果若如此,那真坐實了馬英九果然其笨如豬。

在廉委會的報告中,指陳馬英九顛覆行政程序,親自會見遠雄董事長趙藤雄,研商事情,不合常情;不過,三創爭議,也是在柯文哲親訪三創和郭守正談完後拍板「落幕」,這合乎常情嗎?調查報告又說,馬英九掌握甄審委員會的十個名額,「足以通過任何議案」。則同理可證,柯市府的廉委會有哪一個不是柯文哲拍板聘任,那個是否也「足以通過任何結論報告」?就這點而言,難免落入前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的不平之言:「廉委會不要當柯文哲打手」。

不過,僅以此認定廉委會當打手,又未免小看了廉委會的自主判斷能力。這裡頭還牽涉大巨蛋案的時空背景,在那個向民營化、BOT看齊的年代裡,一個基本精神就是把大政府的角色縮小,讓民間企業以公司治理的方式經營公共工程或計畫,以提昇其效率,並減輕政府的財務負擔;很遺憾,台灣的土壤似乎並不適合這樣的模式,從高鐵以降,幾乎沒有一件BOT案有好下場,無一件不是承包企業與政府翻臉相向,高鐵如此,大巨蛋亦難免。

當年馬市府與遠雄議約,吵到幾乎要廢標,遠雄甚至三度向扁政府的工程會指控,還向高等行政法院申請假處分,阻止馬市府重新招標,工程會三度撤銷馬市府廢標決議,並因此遭到監察院糾正,指工程會「濫權違失」,造成馬市府「別無駁准空間」。

時空情境變化,如果柯市府廉委會將全案移送特偵組同時,又移送監察院建請彈劾,那此案真稱得上是官場諷刺劇了。廉委會又稱,此案,馬英九有行政及政治責任,依據憲法增修條文,應移請立法院審議是否予以彈劾,換言之,廉委會調查的台北市大巨蛋案,想得卻是彈劾「總統」,顯是項莊舞劍,不論移送特偵組和監察院或主動告發的結果如何,借巨蛋以辱馬的作用,多少已經發揮了。

大巨蛋案,能否成為弊案?就廉委會的調查報告,沒有硬套上「貪汙」,僅以背信、圖利、瀆職建請移送,馬英九個人的廉字招牌,尚未被完全摧毀,但廉委會卻以律師之言,指陳若「法官認定」涉貪汙則刑期多少云云,多少有藉機一吐胸中惡馬之氣的意思,或許也未必因而氣平,不過,馬英九從此刻開始,就得做好跑特偵組與法院的準備,他大概沒想到自己在市長卸任前與總統卸任前,都得籌組龐大的律師團以應戰,這,就是政治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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