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網「記者」林偉帆被網紅錫蘭直指斷章取義製造假新聞之後,三立新聞網在2023/9/19發表了三點聲明之後,這位記者依舊發稿,不過沒有掛名迄今(在「林偉帆」名下9/19-9/29,除了9/24、9/25兩天沒有新聞之外,11天共發了27條新聞,平均一天發稿3則新聞。均用「娛樂中心/綜合新聞」「體育中心/綜合新聞」「大陸中心/綜合新聞」…發表)。
三立新聞網在9/19的三點聲明非常迅速,主要用就是要表明對於該台記者被控製造「假新聞」 或帶風向訊息做一回應,其中第二點還特別強調,「虛心接受,也願意誠心檢討與反省《三立新聞網》相關編輯採流程訪。針對本次引發討論相關內容,本網將啟動新聞自律委員會,邀請相關學者及社會人士共同檢討報導的適宜性。自律委員會開會的內容,將在完成報告後對外界說明。」據了解這個新聞自律委員會原本預定在9月21日舉行,可是這場檢討臨時取消。後續如何就只能待觀察了!
對於「假新聞」的處理,從媒體的角度來說,最關鍵的還是「查證」,在學院中的新聞教育再三提醒學生的就是,為了新聞的正確性與事實真相,任何報導在按鍵出去前除了記者要自我檢視之外,更重要的還是查證再查證,若是沒有確切的精確答案或者有明確的「反證」出現前,查證就是記者防錯、防偽與防成為帶風向報導的最佳武器。從錫蘭的視頻被林偉帆「斷章取義」之後,錫蘭的視頻被點閱已超過260萬人次,林偉帆的「操作」模式已經不再只是停留在小編「改寫新聞」階段,而是有「特殊用意」的操作了!這個模式操作不但不是據實報導,而是「有目的性」報導了!其中已經不再是改寫新聞那麼單純「引用」,而是有涉及法律責任的「針對性」報導了!
媒體企業或公司支持自己旗下的編採人員,這是理所當然的原則,可是一旦旗下編採人員在新聞內容產製上出現涉及法律責任的爭議時,媒體企業或公司最先應做的事就是檢視該報導內容是否有違法之嫌,若是沒有違法而遭人誤解或扭曲時,則可以舉證線索來源(不過要注意保護線索來源)與查證屬實來「反駁」對方;反之,旗下編採人員若是真有涉及違法事實,也得在第一時間處理,同時媒體向社會大眾公開表示致歉與認錯。對該則報導下架或做出更正報導。這就是媒體企業或公司自律的最基本要求。
觀察三立新聞網在處理此事迄今已近半個月,對於涉此事的記者「似乎」在等新聞自律委員會討論結論之後再來處理。問題是這個新聞自律委員會原本訂好了開會日期,卻沒開成,也就是說可以再拖下去,如此拖下去,意味著這個「被網路指控記者斷章取義的控告」,可以漸漸地在風頭過後,沒有人再提到錫蘭或林偉帆時就「船過水無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