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直擊貨櫃裝載洋垃圾入境台灣,引起民眾高度重視,立委陳曼麗今(7)日率先召開公聽會,邀請相關政府部門、業界人士、環保團體商討產業用廢料修正事項及未來進口管制策略,會中環保署及經濟部強調是因應國內製造業需求來進口產業原料,不是洋垃圾,但環團口徑一致要求政府制定進口廢料總量管制、適度提高國內回收物收購價格。
環保署繼8月中預告修正「屬產業用料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第1項,預估需待得10月新制才能實施,引發外界質疑腳步過慢,故環保署在本月5日做出第二次預告將60天期限縮短為14天,新制最快可望9月底上路。
初次預告時規定廢塑膠進口來源,須為國外工廠製成的不良品或下腳料,且僅限單一材質、單一型態,以保證品質;廢紙方面,則只能進口回收的未漂白牛皮紙、紙板及瓦愣紙或紙板,不得夾雜非紙材質。且進口者必須是已辦理登記或依法免登記的合法工廠,排除一般貿易商,即便要以貿易商的名義代工廠進口,也須由工廠親自向關稅局申報。
環署二次預告 處理後再生料不能再以原料名義出口
今天的公聽會上,環保署廢管處副處長蘇國澤提到,二次預告最大的不同,在於加上規定處理後的再生料只限供國內製造業者使用,或是直接做成產品,不能再以原料名義販賣出口,以免台灣淪為低階廢料代工廠。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彭英偉說明,屬產業用料需求的事業廢棄物輸入時,無需取得環保署或主管機關的同意,就能進口,故未來會提高廢棄物查驗比例,並和環保署共同商討風險整合機制,防止非法的廢棄物進入我國。
不過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質疑,進口塑料種類繁多,海關人員無法分辨,如何進行查驗?加上查驗方法僅僅是抽驗,不是每項檢查,他擔心這樣的方法無法有效防止非法廢棄物入境的問題。
對此關務署回應,海關人員雖無法分辨廢棄物是否為洋垃圾,但只要遇到疑似不是產業用途的廢料時,就會請環保督察總隊來協助檢驗。彭英偉強調,海關在邊境的查驗比例上提高了一倍,今年截至7月為止,就已有12退運案件。
業者:可利用廢棄物與洋垃圾不一樣 不該混為一談
「你們說台灣是循環經濟的熱點,結果變成是循環經濟的傷害點。」黃煥彰舉例,過去台中神岡和屏東都曾被發現,業者租用農地堆放大量廢塑料,他建議應凍結現有廢塑料進口,進行總量管制,以免洋垃圾暗中闖關污染環境。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更提議廢止產業需求廢棄物,將其併入一般廢棄物的附表,申請許可才能入關。
不過造紙工業同業公會秘書長謝世平認為,假若實施總量管制,很可能使得國內製造需求以及原料進口的需求下降,連帶影響國內回收量逐年下降,如此反而更不利於國內廢塑膠跟廢紙的循環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