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所以,到底是誰洩露預算審查時的提案?

2023-11-01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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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國防及外交委員會立委何志偉、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攻擊馬文君,說馬威脅委員會專委,不準給別人看預算提案。(資料照,柯承惠攝)

作者指出,國防及外交委員會立委何志偉、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攻擊馬文君,說馬威脅委員會專委,不準給別人看預算提案。(資料照,柯承惠攝)

最近立法院非常魔幻:國防及外交委員會立委何志偉、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攻擊馬文君,說馬威脅委員會專委,不准給別人看預算提案;言下之意,開會以外時間給相關人員先看提案,才是對的。衛環委員會立委則陳瑩則控訴,環境部把提案洩漏給廠商,環境部在會上道歉。到底是怎樣?現在是有規定預算提案在沒開會時一定要先給別人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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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立法院在這方面一直很沒規矩:八個委員會做法不一,大抵上是由立院文官片面決定,與白紙黑字議事規則不符,多是出於方便文官作業的考量。若憑直覺,國會公開似乎等同憲政民主,提案公開好像也很民主,但是沒這麼簡單:出席者本應有質疑程序的權利,提案成立之前,議事人員與主席要檢查形式是否合規,出席者也有權提出秩序問題來質疑,須承認每個出席者的民主權利,否則就沒比共產國家全國人大拍手通過強多少,一般國人卻很難窺見其中巧門。

在非開會時拿提案給其他人看,與議事法規的明文不同,就算要做,也應該明文經過出席者動議、主席宣告的正式程序,更要讓所有出席者有機會反對,都還沒確定提案(修正動議)有沒有成立,就拿出去給非會議成員的其他機關看,未免太不自重。但現行實務屢屢發生會還沒開就收案、收了案就給行政部門看,讓行政部門憑藉龐大人力、專業、資源預作準備,可以在會議上、鏡頭前打臉立委。而立委連開會時,連叫預算中心或法制局列席都困難,列席後經常整場沒說話,沒提供專業意見。法定權責應該編纂研究議案的專門委員(事實上很難,每個委員會不過置一名),照民進黨立委的想法,正忙著在會外時間拿提案給機關看,無暇提供立法諮詢。

因此,外界看來權利很大的立委,實際上面對多打一的困境:當然要面對政治立場不同立委的攻防、又要面臨行政機關時間資源優勢、這個優勢則是立院的文官洩漏給他們的。所以,立委面對預算,最能有力的策略,是不審、亂審,省得愈審愈麻煩。

這已是現狀,不要看109年到112年中央政府的公務預算決議做出2500、4628、7092、6165項,但多不代表認真,刪減的比例109年到111年不過占整體預算1.17、1.19、1.20(%),而且當中近9成是黨團協商時大筆一揮刪的(就是在立院院內慣稱第二輪的通案決議)。這說明了委員會分組審查、院長主持黨團協商,看似弄了一大堆提案,但對政府帳目整體影響微乎其微。如果帶入本文上述個別立委審預算時的三面困境,就可以發現,這個活吃力不討好,還不如隨便寫幾千項不痛不癢的提案隨便呼攏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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