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基層支持的警政署長黃明昭?」日前《包圍三重派出所滋事》乙案,驚見三立新聞(2023/11/11)報導:「包圍派出所一事,也引起警政高層震怒,向來不得基層支持的警政署長黃明昭在臉書粉專『NPA署長室』發文,要求各警察幹部們嚴正看待,作為借鏡。」筆者看完笑到岔氣,黃明昭這是多不得民心或基層員警支持?近期司法新聞,包含檢察官陳立儒《因車禍紛爭之性騷擾女學生案》,以下筆者將評論該二則新聞,以供檢警人員省思及檢討。
檢察官:「你跟我做愛、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
先來談談北檢檢察官陳立儒發生的荒唐事跡。陳檢移送懲戒之新聞(2023/11/14)爆開,PTT上網民一片嘲諷,多位並歪樓道:「(女學生)一定很正。」筆者就不再援引網民多則留言及諷言,勞請自行查閱。
依據監察院新聞稿(2023/11/14,以下若未標示年份,均指2023),該案事實略以:「檢察官陳立儒與申訴人女學生發生行車糾紛,『屢次』向申訴人表示得以『做愛』、『開房間』抵付賠償金,北檢認定性騷擾成立,並由監察院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今年5月21日陳檢發生該起行車事故糾紛,據悉該案未經報警,但討論賠償時現任北檢檢察官之陳立儒道:「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所以我沒有要跟你拿錢,你跟我做愛。」、「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引用監察院2023/11/14新聞稿)
該性騷擾案,筆者截稿前監察院尚未公開完整調查報告,無法一窺陳檢與女學生間之完整對話紀錄;惟然,僅就監察院公布之內容以觀,可深思檢討之處略以:一、發生(細微)行車糾紛及車禍,為何檢察官身為車禍當事人卻未報警?二、檢座與女學生就個案商談賠償,檢察官為何語出「跟我做愛免賠」、「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當仔細看這句「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真是跌破法律人的眼鏡!
由媒體歷次報導,該起車禍案受傷或損害狀況應屬輕微,亦得議論女學生「是否駕車逃逸?」但觀察該事件始末,陳檢語出驚人,「這怎會是檢察官?」有這樣言行之現任檢察官,這就是蔡清祥、邢泰釗整日大唱的法律守護者?
女學生心生畏怖、假設未錄音呢?
陳檢於監察院調查時,自陳確有「情緒性發言」,此當靜待調查報告完整公布。該案女學生「因心生畏怖(註:監察院該新聞稿用語)」申訴性騷擾,陳檢發生車禍事故《肉償說》,不脛而走。當省思檢察官之職位與職能,若陳檢對此微案尚且「情緒性發言」,遑論處理各類一般刑案及重大黑金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