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的爭議就更荒謬,她的爭議不在有沒有放棄美國籍,而在是否「回復中華民國籍」?後者的爭議竟還是起於她多年前放棄美國籍、取得中華民國籍的「艱辛自述」,照蕭美琴的說法,她二000年放棄美國籍,AIT認定她會成為「無國籍人」(因為她只有華僑護照),不讓她放棄,直到二00二年成為「僑選立委」,才正式放棄美國籍,取得中華民國籍。這也才有她的中華民國籍是否「回復」而得?而根據正副總統選罷法,外國人、大陸人士、歸化或「回復」國籍者,俱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歸化?回復?或自始擁有國籍?內政部釋疑
蕭美琴的母親是美國人,父親蕭清芬却是不折不扣的台灣人,她自出生就有父母親的國籍,這個無庸置疑,蕭美琴生在日本,却長在台灣,從南師附小到後甲國中,還考上台南女中後才出國;出國十數載後返台,從未成年到成年,除非蕭父當年放棄國籍,或不具中華民國籍,蕭美琴的雷達範圍肯定沒有「放棄中華民國籍」這件事。
民進黨聲稱蕭父具有中華民國籍,這可能正是蕭美琴國籍身份的唯一爭點:蕭清芬自小即被基督徒夫婦收養(根據蕭美琴憶父文),蕭父出生於一九三五年(當時屬日本國籍),被收養時若還在日據時期,則國籍是否很早或從來就不是中華民國籍?一九四五年抗戰勝利,台灣回到中華民國治下,蕭父是「因為國府通報台籍人士(包括旅外)自動轉換為中華民國籍」?還是因收養而維持美國籍?但蕭父赴美取得博士學位後,又返台傳教很長一段時間,當時的國籍是中華民國?還是美國?根據蕭美琴出示當年考上南女的新聞標題「華裔美籍蕭美琴 高分考上省南女」,蕭美琴在台時期是美國籍?還是無戶籍「國民」?若是前者,那她的國籍可能還是有歸化或回復的爭議,而不論何者,於副總統候選人資格都是有問題的。
上述問題,或許蕭美琴一個都答不出來!能為她解惑的,不是外交部,而是內政部。台灣國籍和戶籍管理,比我們想像的嚴謹也麻煩,壞處是,要取得中華民國籍,讓蕭美琴跑斷腿,好處是,話講清楚不難─檔案資料都在(包括日據時期的收養資料);蕭美琴的心態和姿態都沒問題,就看內政部能不能為她及為國人釋疑了。(註:根據旅美學人劉昭男回憶,蕭清芬曾在一九七0年代返台,並服國民兵役,當時《中央日報》和《聯合報》用〈普林斯頓神學院博士火頭軍〉報導此事,「全島轟動」;那麼服過兵役的蕭清芬擁有中華民國籍應無疑義,蕭美琴出生即有中華民國籍,應該也不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