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爬滿蟑螂、每天僅睡3小時、天天被毆打!國際調查員揭台灣「地獄漁船」真面目

2018-09-1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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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飽、吃不飽是常態,食物有蟑螂、水不夠喝,每日工時長達18–22小時,睡3小時是正常、能睡6小時則是天大幸運,即便受傷了也被迫繼續工作。「我工作長達22小時,受傷時仍被迫繼續捕魚……」一名船員表示,自己曾經腿部受傷感染到腫得連褲子都穿不下,需要休息但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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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勞動條件,船員能領到的薪資,是50元美金(約台幣1500元)。EJF發現,船員表訂薪水僅300美金,未達國際標準450美金,且還要扣除700–1600不等的仲介保證金、伙食費等。「月薪300,保證金被扣掉了,每個月扣美金100元,扣了8個多月」、「直到第5個月還是沒拿到薪水,150美金被扣掉了,還有100元保證金,每月只有拿到50美元……」船員說。

海中生物也成了被剝削對象。船員表示,曾在南大西洋捕獲鯊魚,把鰭割掉以後活生生地丟回海裡,「還是濕的時候我們拿去船頂曬乾,之後快靠岸會綁起來,卸下後在港口賣掉……」這正是惡名昭彰的「魚翅」,而EJF表示,這已違反台灣相關法律。

福甡11號印尼籍船員表示,曾在南大西洋捕獲鯊魚,把鰭割掉以後活生生地丟回海裡,做成「魚翅」賣掉,EJF表示,這已違反台灣相關法律。(環境正義基金會提供)
福甡11號印尼籍船員表示,曾在南大西洋捕獲鯊魚,把鰭割掉以後活生生地丟回海裡,做成「魚翅」賣掉,EJF表示,這已違反台灣相關法律。(環境正義基金會提供)
福甡11號印尼籍船員表示,曾在南大西洋捕獲鯊魚,把鰭割掉以後活生生地丟回海裡,做成「魚翅」賣掉,而EJF表示,這已違反台灣相關法律。(環境正義基金會提供)
福甡11號印尼籍船員表示,曾在南大西洋捕獲鯊魚,把鰭割掉以後活生生地丟回海裡,做成「魚翅」賣掉,而EJF表示,這已違反台灣相關法律。(環境正義基金會提供)

漁業署初步調查否認虐待 13日漁船抵高雄港再啟調查

對於福甡11號遭扣留於南非期間,漁業署曾派員了解,然而船員表示,填寫問卷時船長在場,一些船員不識字無法填問卷,「那人是台灣人,但我不知道他什麼單位來的……他問很多細節,食物、休息時間、安全性還有一些細節,但他們沒有說他們是政府的人……」

而EJF批,漁業署調查漏洞百出,僅表示被扣留原因是漁船需要維修,福甡11號沒有受到任何針對人權剝削的懲處、也沒有給予船員適當保護。對於福甡11號事件,EJF經調查後提出以下建議:

• 行政院及農委會應立即檢視漁業署碰到人權剝削案件的應變程序,針對未來類似人權剝削案件,漁業署也應建立適當偵測、反應機制。
• 監察院應將本次調查納入參考,若有需要詳細船員訪談內容可與 EJF聯繫;司法機關應針對人口販運、非法捕漁調查福甡11號船長及經營者,確保船員可獲得應有補償;台灣政府應立即承諾將相關法規提升到與國際勞工組織漁撈工作公約的標準,確保類似案件不會再發生。
• 若未來福甡11號要求靠港,任何港口國都應扣留漁船進行調查,並給予船員適當保護。
• 各中盤商、零售商以及供應鏈成員,應立即檢查其銷售的產品中是否來自福甡11 號以及同公司漁船。

對於EJF提出之調查報告,漁業署則回應,福甡11號已於13日凌晨抵達高雄港,漁業署已安排漁工訪談、封存魚艙、並在卸魚時進行檢查。過去福甡11號留置南非期間,漁業署已針對該船未依規定雇用船員部份開罰30萬元,也請各公會及漁會就ILO漁業工作公約發展自主檢視表、自主檢視漁船是否符合公約,至於福甡11號遭控虐待漁工、捕撈禁捕魚種以及鯊魚割鰭棄身等問題,漁業署會在完成各項訪談與檢查後再次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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