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慶餘專欄:「東廠」觀念是黨國思想遺毒

2018-09-1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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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分擔責任及修補傷害,赫曼指出,就必須面對「人類的脆弱及人性中的邪惡」,提出改善。前者是指旁觀者包括順民的「事不關己」及「袖手旁觀」,後者是指加害者集團的「否認罪行」「拒絕反省」「賊喊捉賊」及新政權的「冤冤相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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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轉型正義「正軌」?自古以來,各國「變天」後對前政權重大歷史罪惡的處理不出「報復」與「遺忘」二途。前者固然能「以儆效尤」,卻有可能「冤冤相報」,罪惡不斷循環。後者則縱容不義,讓迫害元兇幫兇「死不悔改」,變相鼓勵「專制復辟」。以和解及重建民主法治而不是以報復及遺忘為目標,正是廿一世紀轉型正義的新趨勢,也是轉型正義「正軌」。1999年屠圖的《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2000年泰鐸的《轉型正義》及2001年瑞格比的《暴力之後的正義與和解》等重要著作都是持此觀點。

2007年來過台灣的屠圖,他的「以真相交換和解(寬恕)」「有人認錯才有和解」名言及着作,台灣已耳熟能詳。比較更進一步的是《暴力之後的正義與和解》,書中指出1994盧安達種族大屠殺結束後,政府為了和解及重建而進行廣泛調查。對於「你願記住還是忘卻」,受害者一方大多回答「為了防止迫害再度發生,我們必須記住。但我們必須忘卻仇恨及報復,才能向前走。」「忘卻很難,但我們必須寬恕。」

同時,出於寬恕的必要性,許多人也認為必須重新定義奉命執行迫害者的罪行,「他們不應該為他們的迫害負全責,因為他們是受到毒化的人。」(如同台灣受到黨國思想教育毒化的軍警黨特中下級人權迫害者)

作者為此評論道,將元兇幫兇分開對待的寬恕做法,反而能促成一種新型關係,使奉命執行迫害者從受害者一方的怨恨中解脫出來,也減輕受害者「永難痊癒」的痛苦。「寬恕是一種創造性行動,它使加害者及受害者雙方能攜手邁向未來。」

台灣解嚴已超過三十年,白色恐怖時期擔任幫兇的人多已退休或即將退休,二二八時代人物更已不存。像張天欽這類欲對獨裁特務統治時期加害者及執法人員究責,甚至自比「東廠」、要拿在野黨候選人來「操作」的想法,不但時空及氛圍不對,而且無助社會和解,連南非的「以真相交換和解」目標都達不到,堪稱是黨國思想遺毒作祟!而國民黨迄今仍在「否認罪行」「拒絕反省」「賊喊捉賊」,更是黨國思想中毒太深,需要緊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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