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重啟台大校長遴選,今(17)日公文已送達。但內部人士指出,這份函文與12日教育部長葉俊榮要求台大重啟遴選記者會上,提供媒體之書面聲明內容相符。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自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後,敎育部卻以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活動等爭議,不肯核備。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聘任案。
面對教育部的決定,據知情人士指出,教育部函文以「監察院糾正案認定遴選有未利益揭露,及校長候選人向教育部陳情」為由,要求台大遴選會重新開會遴選,且遴選前必須先決議富邦金董事長蔡明興的資格或應迴避的問題。
他反問,無論是台大校方或教育部,時至今日都不願對媒體提供或證實公文的函文內容,也沒有說明此公文是密件,直言「為何不能公開提供媒體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