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誠觀點:風電費率審定委員必將名留青史

2018-09-2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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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能源局在遴選時採用2018年離岸風電每度電躉購費率5.8元,不過僅適用於今年底完成簽約的開發商,明年後簽約的開發商,只得適用明年後的躉購費率。。(資料照,陳明仁攝)

作者認為,能源局在遴選時採用2018年離岸風電每度電躉購費率5.8元,不過僅適用於今年底完成簽約的開發商,明年後簽約的開發商,只得適用明年後的躉購費率。。(資料照,陳明仁攝)

離岸風力最近靜悄悄,但其實政府及開發商都在鴨子划水,進行各項準備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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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第一階段遴選在公佈時,有七家開發商,十個風場獲選。但每個開發案條件並不一樣,如風機完工併裝年分不一樣,國產化要求也不一樣。目前遴選結果雖已公佈,但未來各開發商簽約時間未必一樣,何時正式簽約對開發商影響重大。

能源局在遴選時採用2018年離岸風電每度電躉購費率5.8元,其實只適用於今年底前完成簽約的開發商。換句話說,只有今年內簽約的開發商才能享受高於國際價格2倍以上的每度5.8元費率。明年以後簽約的開發商,就適用於明年之後的躉購費率。

以開發商而言,目前還有一個關卡:在十一月提出國產化計劃供工業局審核。開發廠呼籲政府加速審查通過,以利趕在年底前簽約,否則對其公司財務預測將造成重大風險。

能源局現在又在忙什麼呢?能源局目前正忙於決定明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大家注意力都集中於「風力發電分組」。能源局現在陷於極為困擾的兩難。

難岸風電第二階段競標價格在每度2.2元到2.5元之間,完全暴露第一階段費率5.8元是極大的錯誤。如果能源局將明年費率由今年之5.8元攔腰砍半以接近國際費率,並將簽約延到明年,當然可以補救遴選時犯下的彌天大錯。但問題在於一方面如何面對各國開發商?今年投標時國外開發商蜂湧而至不都是沖著5.8元天價而來?第二年對半砍不會引起開發商群情嘩然?會不會引起一波外交事端?另一方面政府在費率遭國人交相責難時,一再狡辯其天價費率「合理」,幾個月後費率自行對半砍也情何以堪?

但如果明年費率硬是高掛每度4、5元以上,雖說可降低以上兩項困擾,但遠高於國際合理費率的結果又是影響近兆元的喪權辱國「賣國」事件。又將如何面對立法、監察,司法各單位的調查及全國人民的怒火?

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其實是由能源局邀集相關各部會,學者專家及團體組成委員會決定。7/18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審定會第1次會議記錄中,要求全體參與成員遵守保密協定就透著蹊蹺。政府不是說行政要公平、公正、公開?對影響全民權益近2兆元的離岸風電費率訂定為何要祭出「保密協定」?

更奇怪的是7/18的大會及8/3,8/13的兩次「風力發電分組」會議紀錄都未如往常附上「簽到單」。政府不是說審定會委員名單公開,為何連簽到單都不肯公開,有什麼見不得人之處,到底在擔心什麼?

會議記錄顯示有些委會不滿8MW風機能源局只有一個成本資料,要求能源局收集更多資料,這正是重點所在。國外業者指出將風機由4MW增加到8MW,風機材料增加極為有限,人工成本根本一樣,這就是為何近兩年國際離岸風力每度價格直接砍半的真正原因。建議委員們要深入檢視能源局未來提出的資料,因為能源局有將日本浮動式風力成本魚目混珠冒充固定式風機成本的前科。

如果這次審定會議所訂定明年離岸風電費率與國際費率相當,審定委員大名必將因維護國家重大權益名留青史。但個人擔心政府未必從善如流,在會議中不免千方百計要求委員們通過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高價費率,硬要委員們一起分擔賣國責任,臭名永傳青史。但委員們何苦自毀清譽為賣國政府背書,一輩子抬不起頭來,並在歷史上永留駡名?有道是板蕩識忠臣,這正是考驗每人風骨的時刻。

如果有正義感的委員們無法在會議中扭轉局面,共同辭職或退席抗議可能是保持名節的最後選擇,國人都在密切注視。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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