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日是F-16戰鬥機首飛50周年,這款由通用電力(General Dynamics)公司研發,於1993年轉讓給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的第四代輕型戰鬥攻擊機,直到現在仍是絕大多數親美國家的主力機種。提到親美國家的空軍,當然也包括了從1941年起就接受美國訓練、裝備以及援助的中華民國空軍。
同樣也是在今年2月,美國空軍宣佈在馬英九時代啟動,以提升141架國軍現有F-16A/B型戰鬥機為目標的「鳳展案」執行完畢。等到66架由蔡英文政府採購的全新F-16V型,即「鳳翔案」到位,中華民國空軍將有全東亞規模最大的F-16編隊。筆者甚至相信,在F-35正式進入中華民國空軍服役以前,台灣現有的幻象2000與IDF經國號將退出第一線。
也就是說,走向全F-16機隊似乎是中華民國空軍近未來的宿命,畢竟回到80年代跟90年代的時空環境,台灣自行研發經國號以及向法國採購幻象的目的就是為了爭取美國出售F-16。可見這款貫穿了中華民國空軍的過去與現在的主力戰鬥機,還將在未來繼續捍衛台灣的領空至少30年之久。F-16與中華民國空軍的關係,真的不是普通的密切。
但是就如同現在台灣想取得F-35卻不得其門而入一樣,中華民國空軍取得F-16的過程卻不如我們想的那般平順,而且還充滿荊棘。從F-16在1974年首度升空開始,到1992年老布希總統(George H. W. Bush)宣佈向中華民國空軍出售150架F-16為止,美國有將近18年的時間是不願意向台灣提供F-16戰鬥機的。
哪怕是在出售了150架的F-16A/B型Block 20給台灣後,也要等到2010年才由歐巴馬(Barrack Obama)同意為台灣升級這批飛機,然後又要等到2019年才又由川普(Donald Trump)批准出售66架F-16V型Block 70給台灣。這中間又分別隔了18年與27年,所以F-16背後所象徵的,毫無疑問是後冷戰時代的中美關係縮影。
打死也不賣的F-16/J-79
F-16戰鬥機首飛成功後不久,就獲得荷蘭、比利時、丹麥、挪威等四個北約盟國以及以色列的訂單。然而美國卡特(Jimmy Carter)從反對武器擴散的角度出發,於1977年2月下令美國不得出售與美軍同規格的武器給外國盟友,使得F-16A/B型戰鬥機一度被列為禁止對外出口的機型,迫使通用電力公司生產安裝F-104戰鬥機J79發動機的閹割版F-16用於對外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