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40223)內政部於網站發布一篇文章〈113年第8週內政統計通報(112年我國青壯年婚前無自有住宅者之結婚率,較有自有住宅者高近20個百分點;生育率亦有類似現象)〉,主要談論有房與否和結婚生育之探討。
其引述數據後做出結論:
「外界常云「因為房價太高導致年輕人結不了婚、不生小孩」,應是一個聽似有理但無確實根據的說法;實現居住正義固然重要,但是否擁有住宅與不婚、不育,從數據角度來看,兩者間更像是獨立事件,不宜混為一談。」
隨後各路媒體引述此文,以打臉民眾之姿,廣為宣告,反駁「高房價導致不婚不生」之觀念。似是闡明定調台灣當代之房價與少子化,乃是人民自己之問題。是青壯年自己的選擇促成少子化,與房價高低關係甚微。
然而若細觀該篇文章及其援引之資料(內政部112年度/國安危機-少子化浪潮專題),不難發現當中存在不少問題。因其內容和結論粗糙之處繁多,在此未能盡列,是以僅先舉出幾點供參考:
1. 資料朝單邊延伸至30-49歲,卻切割掉29歲以下青壯年
如內政部該頁面(及其援引之112年度/國安危機-少子化浪潮專題)所提及,探討者為國內30-49歲之青壯年。其切出此年齡段之說法乃是:國人「平均」結婚和初次生育之年齡為30歲附近。
可是,若平均接近30歲,且台灣每一歲人口大致上是較平滑的曲線,那麼無可避免地,可能結婚和生育年齡往下涵蓋的範圍,也不會只集中在30歲以上,而是會平滑延伸至20-29歲及更低。
其援引資料之圖表亦有指出(國安危機-少子化浪潮-圖3),111年之29歲以下之生育母親佔全體生育母親之31.67%,這並非可輕易忽略之比率。
然而與此同時,這份資料卻以平均為由取30-49歲為範圍,幾乎只取年齡向上之單邊,直接切掉年齡往下這單邊31.67%的人。
實際上,台灣近幾年20-29歲年齡段之國民皆仍有250萬人以上。內政部此份關於婚姻和生育的報告,直接略去這部分青壯年,但所發出之結論,卻似是以談論全部青壯年之口吻,聲稱國家國民的樣貌。
這種以「平均」為說法,切掉單邊比例不低的極大人數,並據此廣為發布似為全體青壯年現狀的情形,在資料初步即有重大問題。
(不論加入29歲以下年齡段對結論影響方向如何,這類資料切割的重大問題都會嚴重降低文章內容和結論的意義。)
2. 無自有住宅者之定義包含自身無房但伴侶有房者
如內政部該頁面之附註所提及:
[3] 「有自有住宅」係指有登記「初次持有房屋年份」者(含共同持有),其餘則歸類為「無自有住宅」。另「有自有住宅」係依個人而非家庭計算,如有自有住宅屬妻子名下,同住之丈夫仍為無自有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