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19日在立法會議員「全數支持」的情況下通過三讀,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稱,23條立法是香港「27年來未做的必答題」,因此有必要「補齊國安的短板」,「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 但這項立法會自認「在維護國安與人權之間取得平衡」,在國際間卻引來極大關注,擔心「可能進一步限制香港自由」。這是為什麼呢?
為何擔心23條立法?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七類行為,至今一直懸而未決。2003年,前特首董建華曾提出23條立法,民間憂慮侵害自由和人權,進而觸發50萬人上街抗議的「七一遊行」。此後數任特首都沒再挑戰23條立法的燙手山芋,直至今年初才被港府再次排上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