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女性與榮民的婚姻,在結婚之前雙方沒有太多機會認識了解彼此,也有因為年齡、語言、文化與認同等差異以及農場經濟難以維持等因素,使得雙方在面對家的經營與維繫上充滿變數與挑戰。如另一位泰雅族女性談起當時語言溝通的困難及必須放棄自己母語,透過先生學國語以便溝通的辛苦:
那時候不會講國語,後來才跟我第一個先生慢慢學,他也是很好,教我怎麼樣怎麼樣,以前開始結婚的時候我們都用手比啊。我不要講山地話,如果講山地話,我就不會講國語,我故意不要講我們的話,我要學講國語。……我們講國語是講,沒有標準啦。
賴錦慧所訪問與榮民結婚的原住民女性中,在經歷磨合期後,有些婚後和先生成了相互扶持的生命伴侶,但偶然的婚姻也可能成為不少原住民年輕女性的沉重壓力,有些以離家或自殺來解決他們婚姻與人生的困境。面對在台灣所重組家庭的再次變奏,這些多半已經老年的外省男性,有的選擇污名化這些拋下他們的老婆;也有些因為經濟或老年照顧必須依賴離家的配偶,選擇隱忍妻子的不忠。透過賴錦慧的研究,我們看到有些原住民女性是在離婚或先生過世後嫁給榮民;有些榮民結婚時因為年紀較大,也會透過娶離婚或喪偶的女性來縮減雙方年齡上的差距;而有些原住民女性在年紀較大的榮民丈夫過世後,也會再嫁給其他榮民或與他們同居。婚姻對雙方都是社會弱勢的外省男人與原住民女性而言,是有借以相互支持與照顧的重要意義。
與台灣閩南族群或客家族群女性通婚,是外省男性在台灣成家的多數。根據施麗雯的研究,眷村裡有許多本省女性,他們往往以雙薪家庭,或以與先生一起創業模式來維持家計,並且有些本省女性善於拓展人際關係,在眷村裡的鄰里關係上反而比外省先生活躍。在這本書裡,因為缺乏針對與外省男性結婚的閩南或客家女性的專門研究,我們看到有關這類女性的經驗較屬於片段式紀錄。例如張永安文中一位嫁給從軍中退伍後考取公職的外省男性的本省妻子,談起過去生活因缺乏社會與物質資源的辛苦:
想到以前的生活我就覺得很心酸,那好苦,嫁給外省人最可憐了,什麼都沒有,連想種田也沒有田可以種,本地人在這裡土生土長,都有房子,就算是吃地瓜飯也可以吃飽,那嫁給外省人什麼都沒有,你不知道那種精神壓力多大。
同文中也談到多位軍公教背景的外省先生,覺得年紀已大還能結婚,而且因為是本省太太的付出,使得他們能在情感與物質上擁有後來的家庭與成就,而對太太表達感謝之意。另外孫立梅文中提到她的閩南籍母親曾與家人一起到中國山東探視父親的家人,同文中也提到一些本省女性,以外省先生的流亡經驗與其在中國的家族、家鄉來做為自己家庭歷史記憶的主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