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為國民黨和民眾黨「國會改革」法案一大重點,儘管朝野對國情報告還算有共識,但對詢答模式卻各持己見,立法院司法法制委會為此於21日邀請被封為「活字典」的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針對國情報告提出相關專題報告。事實上,總統國情報告在威權時代並不罕見,但國民大會經修憲虛級化後,總統前往國會報告就此成為絕響,究竟準總統賴清德未來上任後,是否將創造新的憲政慣例?《風傳媒》盤點藍綠白3黨與周萬來說法,窺探立法院後續改革的方向。
2024總統大選期間,包括賴清德在內的藍綠白3黨候選人,均允諾若當選願意前往立法院國情報告;賴清德當選總統後,賴清德全國競選總幹事潘孟安也重申,若立法院要求總統國情報告,賴清德一定會去,但備詢涉及制度,目前尚無法令依據,將尊重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的結論。
總統國情報告是什麼?法源為何?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以此為法源依據,訂定第15-1至15-5條,依據現行法規,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可由立委主動提議,或由總統咨請立法院同意後,就總統職權相關的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現行條文也明定,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不明了處提問,發言時間、人數、順序等,則由黨團協商決定,而立委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回顧歷史,總統赴國會國情報告並非無前例,但最近一次卻要追溯回1999年,在2000年第6次修憲後,國民大會相關職權移轉由立法院行使,因此原訂「國民大會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的規定廢除,改為「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然而,自2000年起的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直至現任總統蔡英文,卻都未能踏入立法院議場展開國情報告,原因在於國民大會職權移轉立法院後,朝野黨團對於立委與總統的詢答模式,始終存在歧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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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為何皆未能國情報告?
事實上,陳水扁任內曾數度主張為軍購案、入聯等重大政策,咨請立法院同意前往國情報告,但當時在「朝小野大」的立法院,國民黨團、親民黨團都直接在程序委員會退回總統府咨文,理由是若陳水扁僅單純報告就沒有必要;2004年陳水扁首度表態「願為台灣寫下歷史」時,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就曾直言,陳水扁應與立委有所互動,「報告完就走人,留下來的問題還是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