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45周年》余茂春指2部分要修改 中國是否犯台要考量2要素

2024-04-1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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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日,美國學者余茂春(左)陪同美國前國務卿龐畢歐晉見蔡英文總統(總統府)

2022年3月3日,美國學者余茂春(左)陪同美國前國務卿龐畢歐晉見蔡英文總統(總統府)

美國與台灣往來的法律基礎《台灣關係法》邁入45年,哈德遜研究所研究員余茂春13日表示,該法確立台灣在美國法律範疇內被當成主權國家看待,並確保美國發展對抗中國武力犯台的能力,但對「台灣人民」稱法及對台灣的範圍定義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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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建交,其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TRA),時任美國總統卡特同年4月10日簽署,成為今日美國和台灣往來的法源基礎,且2024年適逢45周年。台灣民間組織「福爾摩沙共和會」(福和會,FRA)13日舉辦論壇,談論我國和美國關係發展。

余茂春曾任美國前國務卿龐畢歐(Mike Pompeo)的中國政策顧問,受邀預錄影片演說和回覆福和會的事前提問。他直言,美國談論與兩岸關係時,最依賴TRA,因其是美國國內法,位階高於和中國簽署的3個聯合公報,以及行政命令形式的對台六項保證(Six Assurances)

總統、國會共同決定出兵與否

余茂春說,TRA具原則性,且不是由單一政黨發動通過,且確定台灣在美國法律範疇內的定位,把台灣當成主權國家,在美國境內和他國享有同等地位,受到美國法律保障。對於協防台灣,他指出,該法第3條第3項規定,是否出兵由美國總統與國會共同商量。

TRA寫道:「指示總統如遇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遭受威脅,因而危及美國利益時,應迅速通知國會。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余茂春稱,這代表若美國總統不願出兵協防,國會仍保有發言權。

至於中國是否會犯台,余茂春強調,這件事的發生機率不能用「有無」和「大小」看待,從動機和能力來看,中國犯台機率確實高,可是還有機會與代價2個因素,因為中國想在最佳時機、代價最低時犯台,但中國無法掌握,反而是台灣具有優勢,不要讓中國有這機會。

應加強軍事協同、心理戰合作

余茂春表示,美國和台灣應加強軍事協同訓練,互相截長補短,且美國對台軍售應更有選擇性、更符合不對稱作戰。他提到,美國軍事和指揮系統自成一體,而台灣懂中國用語、中國軍事文化,因此可在心理戰領域和美國合作。另外,TRA也促進台灣人權發展。

余茂春稱,TRA通過時,台灣還在戒嚴時期,而TRA第2條第3項明文:「本法律的任何條款不得違反美國對人權的關切,尤其是對於台灣地區1800萬名居民人權的關切。玆此重申維護及促進所有台灣人民的人權是美國的目標。」不過他直言,TRA仍有要修改的部分。

余茂春指出,TRA對台灣人民的稱法是「people on Taiwan」(在台灣的人民),連到台灣旅遊的外國人也可算在內,因此該用語不明確,不代表人民和國家的歸屬,所以應改用「people of Taiwan」或「Taiwanese」。他批評,當時的卡特政府順從中國共產黨意志,使用這用語。

此外,TRA第15條對台灣的定義,只涵蓋台灣本島和澎湖列島。余茂春強調,法律保護和安全承諾未包括金門、馬祖、位於南海的東沙島及太平島等台灣實質治理的離島,「這是漏洞」,需要靠美國法律來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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