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專門負責24浬範圍內的防務
平心而論,隨著國軍岸置反艦飛彈的大量服役,這類型部隊在日後臺澎防衛作戰中的重要性已不可同日而語。因此,將岸置反艦飛彈部隊、海軍飛彈快艇部隊與海洋監偵指揮部所轄雷達部隊等集中,升編成立軍團層級的指揮部,確實具備下列優點:
1.解決以往海鋒大隊因層級較低,升遷管道極為有限,使指參軍官為了升遷,不得不到其他性質的單位歷練占缺,不利專業人才長留久用之弊病。
2.理論上更有可能依據任務特性,發展出專門的訓練制度、戰術與準則。
3.於承平時期負責制海飛彈相關單位的管理與建軍規畫,更能顧及單位的特性與需求。
然而,若國防部真的打算讓「濱海作戰指揮部」擔任臺灣周邊24浬範圍內的防務,就頗值得商榷。
未來國軍在共軍武力犯臺時的臺澎防衛作戰,本質上就是一場「大型島嶼聯合防禦」作戰,戰場範圍相對有限;與美軍的印太司令部,或是習近平推動軍事改革後的共軍戰區,需擔負一至數個戰略方向之聯合作戰任務,差距極為明顯。
在臺灣周邊作戰空間範圍有限的情況下,若在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與主要作戰部隊間,存在許多轄區很小的地域防衛高階單位,對聯合作戰的效率不僅無益,反而有害。比較合理的方式應該是將海軍、空軍與飛彈部隊的主力,甚至陸軍若干具備中遠程打擊能力的單位,統一由參謀本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直接管制,在臺灣周邊的海空域,對來犯的共軍機群與船團施以飽和攻擊,而不是將指揮權割裂、分散到許多的地域防衛高階單位。
國軍目前於戰時,已存在澎湖作戰區、花東作戰區、北部作戰區、中部作戰區、南部作戰區、金門防衛指揮部、馬祖防衛指揮部及東引地區指揮部等,多達8個地域防衛高階單位,已不是很適當。若還要讓「濱海作戰指揮部」專門負責臺灣周邊24浬範圍內的防務,則在國軍許多單位的火力均能涵蓋24浬範圍內之情況下,多一個「濱海作戰指揮部」,只會使聯合作戰指揮中心與主戰部隊之間的指揮單位變得更多,進一步削弱國軍的聯合作戰效能,國防部宜再三思!
*作者為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