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視為整頓台灣交通亂象撒手鐧的「檢舉達人」與違規記(積)點制,在幾度愛恨交加、若即若離的實施與「棄保」後,行政院與交通部於今(113)年3月7日向現實及民意妥協,微調部分過當的關鍵措施,微「罪」不開放檢舉以及取消部分違規記(積)點。
新制一出,社會呈現兩種極端反應,駕駛人尤其是職業駕駛人一面倒喊讚,反之,堅持理想的人民團體與學界專家,則大舉反對之旗,痛批為德不卒及不當之處;作為當事人的「檢舉達人」反彈更是激烈,而作為政策「協調反應」的立院立委諸公姐,囿於兩邊都得罪不起,大都選擇沉默,等案子到立法院再說。這是台灣難得無關意識形態對立的公共政策大辯論,有必要把其中的是非曲直、利弊得失,從最上位的憲政理念,中位的政策規劃,下層的執行細節,到基層庶民交通行為的影響,作一次最完整的金字塔形分析,以求其完備,避免偏頗與掛一漏萬,敬供各界及制訂相關法令政策的參考。
台灣自1997年實施「檢舉達人」制度以來,因為爭議頗大,歷經三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於去(112)年六月卅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也就是俗稱「檢舉達人」新制,新制最大的殺傷力是「檢舉達人」檢舉違規臨停成案,除了每次罰六百元,並加重違規記點,每次記違規一點,一年內記十二點吊照兩個月,兩年內扣照兩次再違規記點則吊銷駕照。職業駕駛人一旦被吊扣駕照,兩個月無法做生意,甚至吊銷駕照。嚴重衝擊生計。而職業駕駛人整天在外奔波,要集滿十二點,輕而易舉。由輕微的違規臨停最後竟然演變成吊扣駕照,根本不符比例原則,這又是甚麼邏輯?記點新制從去年六月卅日上路半年,有約三五○萬人被記點,點數破十萬多點,交通罰鍰收入破百億,記滿十二點被吊扣駕照的駕駛人約七千三百人。另據警政署最新統計,去年檢舉量高達869萬件,暴增330萬件。
這是甚麼悲慘世界?其所產生的問題還不只於此,很多罰單的車主與駕駛人並非同一人,若違規行為人非車主,車主收到罰單後,為求自保應辦理「違規歸責」,亦即車主可申請轉移記點給實際駕駛人,但須自行申請轉罰違規駕駛人。台北市去年七至九月,申請轉移駕駛人件數高達十萬八四二六件,台中市三個月來這類申請件數高達四萬件,比去年同期多出三倍,若無法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導致同期吊扣牌照件數暴增「25倍」,這是多麼龐大的「全民違規裁罰工程」。
由於「追車」、「追人」、「追車行」出現執法漏洞,而產生了「以他人駕照代銷點數」的業務,記點黃牛代辦業者以1點2000元代價提供點數轉移給被罰車主,讓駕駛人免於吊照,而繼續營業謀生,「上有不完整政策,下就有完美對策」之下,衍生出如此黃牛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