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廢除死刑」又在台灣內部掀起議論。「廢死」這個議題其實是個在邏輯上根本錯誤的議題,而向來強調邏輯思辯的法律人,卻像是走進了「死胡同」一樣,被一個莫名其妙的觀點給繞死了,真是可笑至極。
主張廢除死刑一派的主要觀點是「死刑不能遏止犯罪」,所以應該廢除死刑。這是一個看似合理卻毫無道理的說法。表面上死刑確實無法遏止犯罪,但死刑可以讓犯罪的人沒有再次犯罪的機會,因此死刑雖無法遏止全部的犯罪,但死刑絕對可以杜絕部分犯罪者,並增加其他意圖犯罪者的「犯罪成本」,因此死刑有其絕對的正面價值。
主張廢死者的謬誤極其可笑。按照主張廢死的理由推論,坐牢也無法遏止詐欺,所以詐欺也不必坐牢?罰款不能解決交通違規,所以闖紅燈也應該免除罰則?婚姻制度無法遏止已婚人士通姦出軌,所以婚姻制度也該廢除?醫院不能保證救活病人,所以應該廢除醫院嗎?這樣的邏輯推理下去,法律也無法保障公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同時又不以公平正義為基礎,法律當然應該廢除。
台灣人有80%以上反對廢除死刑,那是因為這個社會太亂了,有死刑的約束尚且無法讓人民安居樂業,何況廢除死刑後,民眾更不知如何安身立命了。還記得曾文欽嗎?2012年在台南「湯姆熊歡樂世界」,隨機殺死男童,並表示在台灣殺一、二個人也不會判死刑,這個魔鬼就是曾文欽。曾文欽並表示如果沒有被抓到,他還會繼續殺人,直到被捕為止。曾文欽就是認定台灣雖有死刑,但法官不敢輕用死刑,因為殺人不用判死,所以才敢行兇殺害男童。如果台灣真的廢除死刑,只怕一夕之間社會上會出現無數個曾文欽。
台灣的問題不在於是否該廢除死刑,而在於那些已經被判處死刑的惡魔,為什麼遲遲不執行?主張廢死者認為判處死刑者,在等待執行期間將飽受折磨,這是不人道的做法。這點筆者相當認同,所以筆者認為一旦判決死刑定讞,應於最短時間內執行槍決,這樣既不會浪費人民的納稅錢,也完全符合人道主義,實乃一舉兩得。
【易經】第21卦為火雷嗜嗑,下卦震為雷,象徵雷之威,上卦離為電,象徵電之明。因此該卦大象辭為「先王以明罰敕法」。所謂「明罰」乃示民使其知所避,「敕法」是防民使其知所畏。做到明罰敕法,使百姓都能夠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可以做,這才是治理國家的君主,所施予百姓的恩德。台灣現在是有法(死刑)但不罰(不執行),這絕對是主政者的怠惰與恥辱。
如今的台灣「殺人不償命,通姦當大官」,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種種亂象皆由於主政者只為了選舉利益和一黨之私。而學法律的人又以錯誤的邏輯,可笑的觀點為虎作倀。「廢死釋憲」只是國家墮落的開始,這必是對即將上任的賴清德最大的考驗,民心向背只在此役。
*作者為東吳大學會計研究所畢業、退伍軍人、證券專業經理人,北京中律縱橫副總經理,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