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以色列媒體報導,特拉維夫政府正憂心忡忡地關注海牙國際刑事法院(ICC)動向。報導稱,國際刑事法院可能在本周對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國防部長加蘭特(Joav Galant)和國防軍總參謀長哈勒維(Herzi Halevi)發出國際逮捕令。
以色列總理上周五(4月26日)已就國際刑事法院可能提起的刑事訴訟發表評論。納坦雅胡在X上寫道:「在我的領導下,以色列絕不會接受ICC破壞其固有自衛權的任何企圖。」
ICC能對納坦雅胡提起何種刑事訴訟?
國際刑事法院僅對個人進行調查。只有當某人涉嫌對四項核心罪行之一負有領導責任時,國際刑事法院才會採取行動。這四項核心罪行分別是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危害人類罪和侵略罪。
事實上,國際刑事法院自2021年就因疑似戰爭罪行對以色列境內的嫌疑者進行調查。與此同時,據國際刑事法院表示,該院也以同樣罪名調查哈瑪斯武裝分子。此外,ICC也在對以色列定居者在約旦河西岸的暴力行為進行調查。
調查還將以哈戰爭最新進展納入考量。去年10月7日,極端伊斯蘭組織哈瑪斯對以色列發動恐怖襲擊造成約1200人死亡,並將240餘人挾持至加薩地帶,隨即引爆了這場戰爭。哈瑪斯被歐盟成員國、美國等多個西方國家定義為恐怖組織。
根據哈瑪斯所控制的加薩地帶當局的說法,以色列的軍事行動已導致超過34000人喪生。這些數字無法得到獨立的核實。
ICC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調查以色列公民?
基本上,只有在國家無法或不願在國內起訴上述罪行時,國際刑事法院才能介入。以色列法院不太可能對總理、部長或軍隊領導發起刑事訴訟,尤其是在當前戰爭持續的情況下。
此外,犯罪嫌疑人所屬國家或是犯罪地點所在國必須承認國際刑事法院。以色列並不承認ICC管轄權。由於巴勒斯坦已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這一點或將能發揮作用。除以色列外,美國、中國、俄羅斯、印度、幾乎所有阿拉伯國家和伊朗都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
如果涉及區域都不是《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締約國,只有聯合國安理會可以通過決議授權國際刑事法院審理。蘇丹和利比亞的情況便是如此。
國際逮捕令會對以色列總理產生什麼影響?
逮捕令還不是判決。它首先表明,國際刑事法院認為對某個嫌疑人提出的指控情節嚴重,值得展開調查。
根據ICC網站,國際刑事法院只有在法官認為相關人員有必要出庭受審時,才會簽發逮捕令,因為這是國際刑事法院的審判程序所必須的。其他原因包括法官擔心被告可能妨礙審判程序或者犯下更多罪行。
由於國際刑事法院沒有自己的警察機構來逮捕嫌疑人,以色列政府成員在海牙受審的可能性很小。
然而,逮捕令將嚴重限制納坦雅胡和其他可能被通緝的部長們的國際活動自由。因為國際刑事法院的124個締約國都有義務在其領土內逮捕被通緝人,並將其移交給法院。
以俄羅斯總統普京為例,自國際刑事法院以綁架烏克蘭兒童至俄羅斯為由對其發布逮捕令後,普京就未親身出席多數國際會議,只訪問那些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國家。
可能發布的逮捕令與種族滅絕指控的關聯?
國際刑事法院的調查不應與一些國家對以色列提出的種族滅絕指控相混淆。南非等國曾在國際法院(ICJ)起訴以色列,指責其在加薩地帶造成大量戰爭死亡。專門處理國家之間爭端的國際法院也設於海牙,但其調查對象不是個人,不會簽發逮捕令。
今年 1 月底,國際法院承認「加薩地帶存在種族滅絕的危險」,但未批准南非提出的要求以色列停止一切敵對行動的緊急申請。在這一初步裁決之後,種族滅絕訴訟可能將持續數月甚至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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